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引导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企业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较好,有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意愿,以及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并承诺获评试点企业后,一年内启动贯标工作。
3.已获评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和属地化管理原则,于7月26日前通过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lqt.gxt.ln.gov.cn)开展申报工作,填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登陆辽宁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lnpg.cspiii.com)完成年度的两化融合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申报单位可登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网址:https://dlttx.com/gltx/),完成注册并定期上报贯标工作进展情况。
2.各区、县(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形成企业推荐表(附件4,请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列)及推荐函,于7月31日前通过平台(http://lgt.gxt.ln.gov.cn/)推荐至市工信局。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推荐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进行遴选,并组织开展试点评审、跟踪管理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上传平台申报)
1.填写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申报企业按照表格进行填写,内容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在“真实性承诺”一栏加盖申报单位法人公章,推荐单位填写“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两化融合自评估调查问卷、自评估报告。申报单位登陆辽宁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lnpg.cspiii.com),填报《辽宁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完成自评估后,下载并上传两化融合自评估报告。
3.编写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分析报告。企业根据评估报告就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与创新、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六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形成并上传《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参考附件3)。
4.编写两化融合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报告。包括文件建设情况、基础保障情况(含资金投入、人才保障、设备设施、信息资源、信息安全等方面)、两化融合项目实施管控情况、评测与改进情况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考附件2)。
5.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级质量奖和省部级质量奖等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若申报企业已经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请提供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缺一不可,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四、具体要求
1.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和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2.试点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集中时间办理,对获得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两化融合政策时,优先给予推荐。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晓龙 82702578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诊断服务系统、评定管理平台:
许铎 18704003447
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服务:83863060 、QQ群:915330021
附件:1.2024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2.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分析报告模板
3.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分析报告模板
4.2024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附件1:2024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4:2024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doc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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