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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促进“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关于《沈阳市促进“车路云一体化”

试点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在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下,沈阳市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布局,深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2024年7月,沈阳市成功入选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沈阳市高质量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全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特出台《沈阳市促进“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工作若干政策措施》,旨在通过鼓励拓展应用场景、进行道路测试、维护云控基础平台等一系列举措,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发展,将沈阳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二、主要内容

《沈阳市促进“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工作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对项目建设、道路测试、场景打造、场景运营、网联车辆普及、云控平台运维等6个方面给予支持,每年资金支出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一是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项目建设,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鼓励开展实车道路测试,按不超过实际测试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三是支持应用场景打造,按企业打造应用场景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是支持应用场景运营,对将智能网联车辆接入沈阳市监管平台的企业,按企业场景运营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是支持加装车载终端通讯设备,按单车次OBU设备价格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台设备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六是支持市级云控基础平台运维,按照运营管理企业运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

三、落实工作

每项具体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市)按照1:1比例负担。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工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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