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意见》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继续以工业低碳绿色发展为主线,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实施传统行业节能改造、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提升等绿色制造工程项目为支撑,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突出作用,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一、强化生态文明理论学习,筑牢生态环保思想基础
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
二、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工程
一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二是加强绿色评价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组织实施工业节能降耗工程。四是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三、开展节能监察,推进工业能效提升
一是编制下发《沈阳市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安排》。二是利用能耗限额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三是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工程。
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一是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二是强化工业节水。
五、积极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抓好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二是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
六、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一是突出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整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二是加快推动零部件产业升级。
七、做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我局所承担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业领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编制“一厂一策”限产操作方案。
八、加强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处理工作
按照工信部门职责权限,建立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设立工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举报电话024-22899017,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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