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5G+工业互联网”融合
应用试点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基础电信运营商: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
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有序推进沈阳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按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结合沈阳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5G+工业互联网”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定位,以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为主线,提升“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水平,加强以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五大功能体系为基础的软硬件支撑,强化科研创新、技术产品、产业生态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速信息技术(IT)、通信技术(CT)、控制技术(OT)、数据技术(DT)的融合,充分释放“5G+工业互联网”乘数效应,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速推进沈阳高质量发展进程。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沈阳市“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在企业内网改造、标识解析推广、平台行业赋能、产业园区培育、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和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力带动辐射东北地区“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升级。5G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加强,提升重点工业园区网络质量,推动5个工业5G独立专网试点工作。
——行业应用推广成效显著。以“链式”数字化转型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在汽车、航空、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的应用,累计培育100个5G工厂,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推动建设一批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产业生态引领作用显现。加强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领域技术攻关,新增市级及以上“5G+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成果10个、市级及以上“5G+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10项。
——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加强产业人才培育,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编制工业互联网与本地优势产业融合应用指南,打造标杆示范。
二、重点任务
(一)升级网络基础设施
1.规模推进工业5G专网建设。持续拓展5G网络覆盖广度深度,重点推进5G网络在工业企业、园区的深度覆盖。深入挖掘企业网络升级改造需求,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与工业企业联合开展5G虚拟专网、混合专网建设。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探索并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低成本、可复制的5G虚拟专网建设及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2.探索工业5G独立专网试点建设。支持航空、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等行业大型企业,以及特殊行业领域开展工业5G独立专网试点建设,提高企业网络建设和运营自主性,满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安全保障需求。支持龙头企业先行先试,开展工业5G独立专网在设施建设、应用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实践,挖掘工业5G独立专网应用潜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3.加速新型工业网络设施布局。推进基础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加快新型工业网络控制架构及关键技术研发。推动5G、工业光网、无源光网络(PON)、时间敏感网络(TSN)、工业无线网络(WIA-FA)等各类工业无线/有线网络技术融合组网。推动工业交换机、工业控制器、工业操作系统等更新换代,促进信息网络与控制网络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4.完善升级标识解析基础设施。完善标识解析和“星火·链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我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服务能力,推动标识在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核心产业的“贯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上节点、用标识。推进标识解析和“星火·链网”双轮驱动,打造“工业互联网+区块链”融合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扩大行业融合应用
5.加快建设5G工厂。围绕全市21条重点产业链和10+1个重点产业集群,完善“5G+工业互联网”项目储备库,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梯度建设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的5G工厂。加强我市5G工厂经验推广,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实施5G工厂建设,形成融通创新发展局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6.打造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以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汇聚5G创新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优秀产品解决方案,持续推动各园区“5G+工业互联网”生态聚集,提升园区管理服务能力,打造一批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7.培育典型创新应用场景。加快“5G+工业互联网”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核心环节的深层次应用拓展,聚焦21条重点产业链和10+1个重点产业集群,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机器视觉质检、远程设备操控、无人智能巡检、生产现场监测、柔性生产制造等“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规模推广,不断巩固成熟应用、拓展新型应用、培育特色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快产业生态构建
8.加强产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电信运营商组建创新服务中心和实验室,开展自主研发、联合攻关,持续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深化5G与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融合创新,探索5G+低空经济、5G+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数据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9.加强解决方案和产品供给。培育“5G+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集成服务供应商,强化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沟通对接,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5G专网、“5G+工业互联网”场景解决方案,提供融合5G通信能力的工业设备产品,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强化5G、工业互联网共性基础技术和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10.加强标准研制与应用。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机构单位,积极参与“5G+工业互联网”方向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与修订。鼓励我市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5G+工业互联网”标准应用验证和转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区、县(市)政府)
(四)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11.加强平台赋能。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聚焦运营管理、运维服务、生产制造等通用领域,为企业提供基础保障,针对研发设计、安全管理、质量管控、供应链管理等领域,依据行业需求实现精准赋能。鼓励更多企业用平台,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加快平台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
12.加强产业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汇聚优势资源开展技术咨询、应用推广、检测认证等产业服务。鼓励“产学研用”各界协作编制工业互联网与行业融合应用指南,积极宣传引导行业复制推广。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强化技术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
13.加强人才引育。充分发挥省市人才政策,吸引“5G+工业互联网”领域优质人才,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高等院校及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展示体验中心,强化人才培训机制,规模化培养工业互联网复合型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数据局等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
坚持与上级财政支持政策联动,统筹优化现有各类政策资金,支持5G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5G+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核心技术产学研合作、标识解析及平台建设应用等方向,系统推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和规模化应用。
(三)加强评价监督
围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建设指南,完善发展政策、基础设施、行业应用、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评价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监测分析,全过程跟踪任务、政策落实情况,突出绩效导向,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推进整改落实,总结经验,推动创新成果示范推广。
(四)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政策、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大“政府+科研机构+企业”沟通衔接力度,优化为企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开拓市场,统筹调度各类资源,为企业提供更多要素支撑,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
版权所有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2723471 传真:024—22740873 E-mail:bangongshi-sgxj@shenyang.gov.cn
网站地图 | 许可证号:辽ICP备2022009692号-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7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501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