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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推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举措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2-05-05

           记者5月2日获悉,日前市法院研究制定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措施》。

  《措施》强调,要妥善审理涉疫情合同纠纷,维护企业交易安全。严格适用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利益衡平原则,加强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应对,充分考虑疫情因素,依法认定合同性质、效力以及可变更、可撤销、可解除等法定情形,维护合同交易稳定性。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和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政策,力戒简单机械司法,慎解除促调解,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或变更履行合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对确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法解除合同,综合考量各方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疫情与履约不能或者履约困难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疫情影响的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与义务。

  妥善审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统筹保护企业稳定用工。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原则,妥善审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劳动者治疗、隔离及企业停工停产等引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避免企业大规模裁员。加强与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工会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引导劳动者正确对待企业为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的临时性自救行为,支持企业采取缩短工时、轮岗轮休、调整薪酬等方式与劳动者共渡难关,积极复工复产。

  此外,《措施》还提到,要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胜诉企业权益;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努力减轻企业诉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助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精准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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