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沈阳市工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联络员制度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根据《沈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特设立沈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联络员制度。
二、沈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设1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主管领导为沈阳市网络与信息应急指挥部成员,设1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部门负责人为沈阳市网络与信息应急指挥部联络员。
三、联络员的职责及任务: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反馈信息。协调本单位做好《预案》要求履行的职责。参与综合分析、研判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为确保通信畅通,各联络员应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四、保持信息联络员队伍相对稳定。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并告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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