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工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沈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市工信局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分工,全局各处室向局党组主动报告工作,全面完成依法行政各项任务。
2.紧紧围绕中心、抓好复工复产
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帮扶推进投产一批、整合重组扩产一批、技术改造转产一批,从无到有组织口罩生产企业和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形成产业链。有效保障我市应急防控需求,也为全国抗疫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严格执行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
认真落实《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企业管家”制度,精准帮扶工业企业。建立工业企业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网上平台,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基础设施配套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市区“一盘棋”联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生产增速逐步回稳。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编制完成对外开放行动计划;开展工业企业“走出去”专题宣传;组织开展2020沈阳名优产品“一带一路”海外行活动;汇编近年来国家、省、市相关对外开放政策文件并发布共享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信局三项行政许可和一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录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行政许可审批全部进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实现“一网通办”。全市供用电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模式。年度检查计划和结果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3.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意见。制定我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起草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调研报告。通过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活动,举办2020“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小升规”“规升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推出“稳企贷”产品等一系列工作、推动民营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4.建设诚信政府清偿拖欠账款
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要求,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守信践诺,组织清理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三、开展立法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
坚持立改废并举,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沈阳市工业热力管理条例》《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落实相关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2.加大法制审核力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贯彻《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坚决遏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出台。我局起草涉及市场竞争内容的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备案。全面贯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完善法律顾问选聘、使用、管理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等工作中的作用。今年,我局新增一名公职律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提供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新调整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全面修订完善依法行政44项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保障。组织全局执法岗位上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学习培训和考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落实检查计划,全年联合区、县(市)工信部门开展供用电秩序检查1次,共检查9户供用电企业,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现象,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示。10月份,市督查小组到我局进行执法工作专项检查,发现并指出一些问题,我局立即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六、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沈阳市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规定,做好宪法、国家安全日、电力、节能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节前廉政宣传,在重大节日期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认真办理省、市建议提案,实现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八、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组织党支部学习,支部书记上党课,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重大事项。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告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
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组织局机关全体机关干部,举办《民法典》宣传讲解培训会和“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公职律师参加2020年《辽宁律师大讲堂》,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法治专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2021年,市工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局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运用法律思维,紧紧围绕服务企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做好科学民主决策、法治培训宣传、政策出台宣讲、规范文明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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