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壮大民营经济,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作为“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筹划民营经济发展方向和政策,研究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2024年主要开展以下7项工作:
一是开展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包括推进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5项举措。二是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制造业民营企业向高端化转型升级、大抓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普及行动、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示范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助推服务业转型6项举措。三是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项举措。四是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包括完善社会化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育3项举措。五是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包括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3项举措。六是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各类经贸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深化企业对接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5项举措。七是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包括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4项举措。
方案中还制定了《沈阳市促进民营企业提质扩量政策措施》包括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4项举措。从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切实降低民营企业成本、推动民营经济公平准入、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了实施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补贴等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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