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造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部署和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落实《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培育壮大我市低空经济产业规模,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机遇。结合沈阳实际,编制形成了《沈阳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在制定《沈阳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过程中,征求了相关市部门、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等意见,并向社会工会征求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围绕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围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航空器适航审定、首台(套)研发及产业化等方面提出4条奖补政策。
二是支持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产业链,围绕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和提质增效方面提出2条奖补政策。
三是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低空飞行试验基地和低空飞行器起降场站方面提出2条补助政策。
四是支持企业开拓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围绕低空交通运输、旅游观光、航空运动、农林植保、飞行培训等应用场景方面提出2条奖补政策。
五是支持人才建设和金融服务保障,围绕人才引育和融资保险服务方面提出2条奖补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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