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沈工信发[2024]41号)文件解读
一、制发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行柔性执法监管方式,2023年开始,省、市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沈阳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要求优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二、清单制定过程
2014年,我们就开始研究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并出台了正式文件。之后,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情况以及政策文件要求,不断适时动态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2年我们又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容免罚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包容免罚清单》。2023年我们又编制《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9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版)》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经研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我们决定直接适用。此次制发四张清单,是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三、清单内容和特点
四张清单的制发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的重要手段。
1.《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中包括13项行政处罚权,清单中明确了行政权力名称、法定依据、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深入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2.《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中包括5项行政处罚权,清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事项、适用条件或情形、从轻处罚的幅度、法定依据以及配套监管措施,鼓励违法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
3.《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包含1项内容,即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行为,明确了首次违法,及时改正,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的予以行政告诫,不予中止供电。
三、文件有效期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等四张清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生效,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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