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委《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厦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推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洽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保证宪法全面实施。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2)组织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责任处室:法规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各有关处室
(3)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应当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4)向市财政局申请法治建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2.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起草和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部门政务公开。
(6)严格按照《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规范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调整和管理。
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及各有关处室
(7)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8)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责任处室:法规处
(9)加强法律顾问考核。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服务质量。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10)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及时向市司法局申请备案审查。遵守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11)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各有关处室
3.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责任处室:法规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驻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13)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处室:法规处、工业热力管理处、石油化工处、电力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驻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14)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责任处室:法规处、工业热力管理处、石油化工处、电力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驻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民营经济综合处、各有关处室
(15)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
责任处室:法规处、工业热力管理处、石油化工处、电力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驻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4.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本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6)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17)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18)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
(19)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
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20)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沈阳市府院联动实施意见》《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依法出庭应诉,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21)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6.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2)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组织局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
(23)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责任处室:法规处、机关各处室
(24)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机关各处室
(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工业热力管理处、石油化工处、电力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驻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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