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新能源废旧锂电池本地循环利用体系 培育产业新增长极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循环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充分汲取您所提建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动力电池退役量也随之进入爆发期,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退役后的回收、梯次利用与再生处置,是产业链闭环的关键环节,其健康发展关乎能源安全、环境保护与产业升级。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绿色的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必将会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34.6万辆,未来废旧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进入快速增长期。我市现有回收网点主要包括4S店、汽车修理厂及专业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公司三种类型,从前期调研情况看,我市回收网点主要以4S店为主。目前,从事回收业务的企业自身暂未与综合利用企业、运输企业直接签订合同,合作方主要由生产企业指定,生产企业普遍选择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废旧电池处理,并选择具备第九类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我市现有自行车锂电池回收服务网点2个,但由于资源不足,尚未开展综合利用业务。总体看,我市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受投资门槛较高、本地退役电池源头供应不足等因素影响,有意愿进入该领域的企业较少,部分废旧电池资源外流至南方市场。
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我市严格落实工信部、省工信厅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相关管理要求,目前我市唯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华晨宝马对此比较重视,整体履责情况较好,其动力电池回收业务由宝马中国销售部门统筹负责。从省调研情况看,宝马中国建立了自有信息平台,能够记录并监测车辆情况,所有售出车辆的装机电池信息均按规定记录上传并报送工信部备案,同时企业对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要求较高,用户可通过官网及用户手册便捷查询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及回收程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退役设备再制造等循环经济项目,我市已指导区县开展项目策划包装。今年1月,国家印发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我市发布了《2026年沈阳市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申报工作指南》,会同26家银行开展首批申报,对交通运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领域绿色化设备更新项目给予贷款本金贴息支持。
(三)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为提升动力电池企业发展能级和规范管理,根据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督促企业实施能级提升,完善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并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工信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
(四)推动技术攻关研发
我市将废旧动力电池高效回收与高值化利用纳入市级科技计划支持方向,通过组织社会治理科技项目,引导我市创新主体围绕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材料再生及闭环利用开展技术研发。其中,沈阳理工大学承担的“废旧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回收及再生技术研究”项目,为本地废旧锂电池回收工艺优化提供技术储备;沈阳大学承担的“含高铝报废三元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闭环高效回收基础研究”,为本地废旧锂电池回收技术体系夯实理论基础。
(五)促进老旧汽车依法报废
全市现有10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其中6家具有新能源汽车拆解资质,已初步建立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回收服务体系。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带动下,2025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量9.1万辆,同比增长21.3%。同时,我市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机动车保有量和拆解产能,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对拟建项目发布预警,避免盲目投资,并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向县、乡镇延伸回收服务网点,拓展上门收车功能,为车主交售提供便利。
(六)强化回收环节监管
我市严格规范废旧锂电池回收、贮存、拆解、再生利用全过程环境管理,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关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助力构建合规有序的本地循环利用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回收处置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七)推进动力电池利用项目建设
为提升我市动力电池利用能力,目前正在推进3个动力电池利用项目,分别是辽宁中名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伊科伏(辽宁)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和沈阳储能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其中,中名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12万吨废旧动力电池及锂镍钴废料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能力;伊科伏项目可建成年处理4万吨动力电池回收线,涵盖破碎、梯次利用全链条。
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您的建议,加快构建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回收渠道,加强与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合作,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家、省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设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循环利用及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于海鹏 联系电话:1389799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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