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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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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在沈阳市公交停车场地内开放家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权益的提案》(第10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台盟沈阳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沈阳市公交停车场地内开放家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权益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贵单位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有力抓手重点推进。市工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完善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1〕12号)并由沈阳市政府于2021年6月26日印发实施。方案中对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等方面,部署了具体任务,提出了具体支持举措和奖励措施。

经过积极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9186辆,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终端5607个,其中公共充电终端2607个(充电站点177座),私人自用充电终端约3000个,车桩比约为3.4:1。为推进充电桩建设,市工信局持续加强与有意愿建设充电桩的社会资本沟通,目前已有特斯拉、国网(辽宁)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特来电、星星充电、安运集团等30余家企业在我市布局。

第二部分  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目前,为公交场站配套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已对普通家用新能源车主开放充电权益,日间对社会车辆开放,晚间主要为公交车辆充电,充电用户稳定。安运集团、地铁新能源、黛朦能源等企业,为满足自身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需要,按照公交车更新的数量建设充电站,已建设充电终端1036个,约占全市公共充电终端数量的40%。

为鼓励公交场站配套建设的充电桩开放,提高企业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积极性,我市于2021年出台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支持,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面,对公共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了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获得感,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感谢贵单位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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