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和规模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提案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终端约16200个,其中围绕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公交专用场站、旅游景点等多个领域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终端约2700个,利用小区私家车位及车库建设私人充电终端约13500个。(电网公司报装窗口统计数据)。根据市公安部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3.3万辆,车桩比为2:1。同期,全国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保有量分别为1001万台和358.1万个,车桩比为2.79:1。目前我市的车桩比好于全国平均数据,充电基础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对委员所提建议意见的答复
1.坚持调研先行、规划引领,充分了解我市充电设施场地资源
市工信局组织相关区县、市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以及部分桩企开展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场地资源全面调研工作,对全市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公交专用场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摸排,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基于调研和摸排结果对2020年制定的《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点位进行动态调整。
2.坚持完善架构、搭建平台,助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市工信局会同沈阳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组建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联盟,汇集全市各大类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相关企业。目前已有特斯拉、国网(辽宁)电动汽车、特来电、星星充电、安运集团等30余家企业加入联盟并在我市布局充电桩建设。。
3.坚持政策引领、激发活力,促进充电服务市场资本有续发展
为加快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我市于2018年及2021年分别出台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142号)和《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1〗12号)及《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进行规范的同时予以政策支持。根据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规定,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面,对公共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企业补贴资金1096万元,政策的落实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向好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
4.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共同打通“充电难”堵点
市工信局会同全市各部门、各区县认真落实《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1〗12号)及《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按照分工,共同推进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市城投资集团对所属于单位的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P+R停车场所等场所建设条件进行全面摸排,共梳理出66个场地可供充电建设。城投集团将采取自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进行充电桩建设及运营。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持续做好电网规划与全市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大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力度,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举措,为充电企业和个人报装充电桩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同时启动停车场、居民小区拟建设充电设施点位用电条件调研工作,共调研74个点位,部分点位可利用现有共变或客户变压器余量转供的方式为充电设施供电。
市发改委会同国网沈阳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执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要求执行电价政策,对自用为主的居民充电桩执行0.52元/千瓦时的电价,对经营性的集中式充电站执行大工业电价0.53元/千瓦时的电价,2025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市房产局加快推进制定老旧小区停车区域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解决充电桩供电设施施工受阻问题。2022年计划改造475个老旧小区,涉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小区49个,预计安装充电桩155个。
5.优化存量桩资源,推进私桩共享
随着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增加、充电频次降低,私桩的闲置率将上升。私桩共享可提高闲置充电桩的利用率,不仅让有桩用户增加收益,也可为无桩用户提供便利。针对新建小区能提前规划充电桩布局,但老小区却车辆充电给小区带来额外电力负荷、电网扩建成本难以均摊的成本等种种原因难以承载更多私桩的问题。市房产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入汽车补能APP,积极推进私桩共享,解决新能源车主安桩难、充电难痛点问题。私桩共享后,既能减轻电网负载、降低物业压力,政府可以腾出更多资源用于公桩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牢牢抓住充电桩建设跻身新基建的有利时机,全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各区县引进特国内充电桩知名企业,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水平。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完善运营盈利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力度,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突破充电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力争到2023年,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彻底解决充电难问题。
感谢您对沈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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