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忠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提案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总体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整体向好,2019、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均突破3万辆,分别为3.3万辆和3.2万辆。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我市于2021年6月份出台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1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71592辆,产量同比增长126%,全部为华晨宝马车型,具体生产数量为:宝马X1插电式混合动力生产960辆,5系插电式混合动力生产 26010辆,iX3纯电动生产 44527辆(累计出口 21820辆),3系纯电动生产95辆。全年新能源汽车完成产值241.8亿元,增长112.9%。
新能源整车企业方面,华晨宝马是沈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军企业,目前在产的主要产品为530LE、X1混合动力,IX3纯电动车型,3系纯电动轿车将于2022年上半年在华晨宝马新工厂下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方面,华晨宝马已形成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集成能力,年产能达到10.3万套;国科金能公司拥有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低温(-20度)磷酸铁锂电池及正极材料技术,目前已经量产。敏能、凌云瓦达沙夫、汇晶纳米等新能源汽车电池配套企业项目都已建成投产。
二、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9186辆,约占全部机动车辆的0.7%。在公交领域,我市拥有公交车约5500辆,2021年,对其中剩余的1128辆燃油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目前我市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在出租车领域,我市拥有巡游出租汽车共计 21134 台,除413台燃油车辆和36台新能源车辆外,其余全部为清洁能源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约为259台。在物流车领域,目前已推广348辆电动物流车。在公务车领域,市直机关已购置新能源汽车30台。
2021年,我局落实《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文件中确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销售分级奖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等政策,向企业拨付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奖补资金2433万元。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为规范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新
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
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点177座,公共充电终端2607个,其中2021年新建711个。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为公交场站配套充电基础设施企业,按照公交车更新的数量,开展充电站建设,白天对社会车辆开放,晚间主要为公交车辆充电,如安运、地铁新能源、黛朦等企业。目前我市此类充电终端约为1036个,约占全市公共充电终端数量的40%。今年我市更新了1000余量辆新能源公交车,与之配套的公交场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随之较快,今年以来新建充电终端505个,约占新建公共终端数量的71%。因公交车辆线路及里程相对较为固定,可以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提供较为稳定的营运收入,企业投资建设积极性较高。
另一类是单纯为社会乘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企业,综合权衡社会车辆保有量、选址位置、企业盈亏点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目前有特斯拉、蔚来、特来电、国网电动汽车等。目前我市此类充电终端约为1571个,约占全市公共充电终端数量的60%,今年以来新建充电终端206个,约占新建公共终端数量的29%。因场站地点差别较大及我市新能源车辆保有量较低等原因,充电设施利用率较低,运营情况大多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投资信心不足。
三、推进落实《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情况
(一)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进展方面
一是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凌云瓦达沙夫、敏能、瑞诺司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陆续投产,华晨宝马新工厂项目、名华模塑等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顺利开展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采埃孚电机及电控系统项目开工建设。二是积极谋划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其中中车时代公司在沈设立子公司,生产电动物流车、环卫车项目已得到中车集团总部批准,正在编写项目可研报告;宁德时代、比亚迪在沈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项目等正在接触洽谈中。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方面
按照《实施方案》扩大推广应用的任务要求,市交通局启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新增申请或更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签订的1128台新能源公交车招标采购合同,2021年车辆已全部到位。所购公交车辆均为纯电动空调公交车辆。目前,我市共有公交车运营车辆5483台,其中清洁能源车辆1423台,新能源车辆4060台,已对所有柴油公交车进行淘汰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比例已达100%。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新增或更新的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工作,2021年度采购新能源汽车2台,下步将视疫情控制情况,拟于2022年上半年组织对外省、市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并安排北方环境下新能源汽车各项指标测试,确保新能源汽车各项指标满足北方气候环境下公务出行。
(三)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市工信局为规范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在借鉴深圳、长春等地相关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正式印发。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挥政府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实地了解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充电设施安装需求,对目前6处政府集中办公区新能源汽车数量及安装充电桩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摸底,了解干部职工需求,在21世纪大厦办公区安装充电桩5个。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按照《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受理社会集中式充电站项目过程中,不断优化报装流程,压缩内部流转环节时间,加快项目审批进程,强化过程管控,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保障。同时参照《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低压报装“简、快、省”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用户配网进行投资建设,同时加强居民小区有序充电业务宣传,合理分配,科学利用配网资源。
(四)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方面
市公安局按照“精细分类管理、逐步有序递进、全面从严管控”原则,于今年9月份制作了《关于调整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出台了更加适应现阶段交通管理及城市运行发展的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新能源机动车(绿牌)按规定标准的半价计费。
感谢您对沈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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