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全力推动国家、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2018-2020年,我市先后出台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沈阳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等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市工信局建立了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调度机制,加强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的调度督促,每季度定期调度省、市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利用调度督促的手段,着力发现和纠正政策措施配套机制不完善、落地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调度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发挥作用,取得实效。市营商局建设“@沈阳营商”移动微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自2019年运行以来,陆续开通了服务名片、政策汇聚、我要投诉、我要评价等18个服务板块,在政策汇聚版块,整合汇聚了28类268条配备多维度解读的惠企政策,在提供政策文件同时,匹配“政策图解”“文字解读”“高频问答”“发布单位”“解答电话”等多维度信息,同步提供惠企政策信息精准靶向推送,让企业群众查得到、看得懂。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将最新出台的恵企利民政策上传到小程序,方便企业群众查询。截至目前,平台总访问量已超过600万次,实名注册用户12万。
二、关于不断强化企业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加强民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截至2020年末,沈阳中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辽宁远大诺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2户被评为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典型示范企业。拓宽民企融资渠道,修订《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沈阳市“助保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助保贷”业务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为108户企业融资2.3亿元,拨付“助保贷”风险补偿金2324.9万元。推动优秀民营企业上市,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2020年入库企业201家。其中:市级库43家,区县后备企业库158家。通过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不断强化企业上市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2020年,成大生物通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何氏眼科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深交所受理;中科仪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风景园林、金麒麟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申请已获受理。无还本续贷及信用贷款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直达实体经济效果明显。2020年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138.06亿元,比年初增加97.8亿元。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272.5亿元,比年初增加103.4亿元,同比增长61.1%。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盛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省交行完成签订《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取得授信并落实银行风险共担、免收保证金等相关政策。截至2020年底,我市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已与30余家各类银行进行合作,合计总授信额度达120余亿元。
三、关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和《北京市与沈阳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精神,京沈两市不断完善合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有力有序推进,形成了政府大力搭台、社会广泛参与、市场高效运作的良好局面。建立两市高层会商制度。京沈两市每年开展高层互访或座谈交流,听取对口合作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年来,两市已经举行10余次高层会商。强化了项目和市场有效对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外溢,“十三五”期间,推进落实首农集团、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京沈对口合作产业项目预计320个,实际完成投资280亿元,北京成为沈阳引进国内资金最多的地区。借鉴中关村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沈阳市输出到北京市的技术合同19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1.52亿元。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合作,沈阳昌源股份、汇安保险、晨邦科技等2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提升了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十三五”期间,先后引进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清华万博实验学校等北京院校;东北育才学校成为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后备人才培养基地”。京沈医疗卫生合作深入,沈阳第五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等15家医疗机构与北京肿瘤医院、安贞医院等签署合作协议,在科研、技术、人才、管理、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赋予沈阳“在改造升级‘老字号’作示范、培育壮大‘新字号’作表率”的工作任务,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全力谋划推进,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市领导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据省工信厅最新下发的“三篇大文章”专项行动计划和25个重点产业链建设方案,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对15个重点产业链进行系统梳理,确立了“5+3+7”产业体系,制定了《沈阳市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1.0版)》,逐个产业链制定产业链图谱、区域分布图“两个图谱”及企业、项目、园区、重大事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五个清单”。下一步,以沈阳重大工程建设为依托,以产业龙头企业为带动,将提高产业链本地产品配套率为重点,搭建本地配套对接平台,支持经营业务相近或具有产业关联度的企业整合重组,打造专业化分工协作配套体系,加强本地企业上下游配套合作,实现本地产品本地用。
四、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制发《关于实施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12大产业链创新方向,做到产业链清、企业需求清、关键技术清、攻关目标清、创新资源清。编制发布《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启动专项申报征集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和调研推荐,共安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71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0个,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87%。同时,指导和帮助企业争取省、国家科研攻关项目2029个,争取国家、省资金10.2亿元,支持“卡脖子”技术攻关107项,新一代PECVD、翻译云平台、伺服电机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14个项目获得国家奖励。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培育机制。持续壮大科技创新主体,2020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及财税政策线上专题培训会27场、累计培训企业4100多家次,参会人次达6000余人。指导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开展辽宁省2020年瞪羚独角兽申报动员工作,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政策解读及申报流程培训会2场,累计培训企业150余家。截止2020年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4559家,高新技术企业2560家(其中民营企业2483这有,占比达97%),省雏鹰企业776家,省瞪羚、独角兽企业88家。
五、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民营经济优质服务体系的建议
持续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逐步向融通型、高质量、品质化方向发展。2020年,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达106个,累计服务企业约18万户次,较2018年增长近40%。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为,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34879个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依申请类事项可网办率由年初的91.3%提升至100%,全程网办率由13.9%提升至63.4%。推广全程电子化应用。上线应用电子表单242张,生成电子印章3342个,梳理电子证照目录536类,发放电子证照940万册,归集电子档案5235册。持续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减次数”改革,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70%,审批要件删减60.2%,助推24.3%事项立即办。编印支持民营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政策汇编,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库”,在“@沈阳营商”服务平台整合汇聚24类203条惠企便民政策,推动惠企政策及时传送、落地生效。
六、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提升企业发展竞争优势的建议
着力弘扬企业家精神。202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沈阳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第52条明确提出:在 “沈阳市劳动模范”“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非公企业负责人在企业负责人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在各级媒体宣传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事迹。在沈阳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中,民营企业家比例不低于20%。2018年,我市印发的《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31条明确提出:加大企业培训力度。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培训企业家和管理、技术人才,包括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家到重点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分行业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组织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截至2020年末,我市有12户民营企业被评为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典型示范企业。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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