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仕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市工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推送和辅导机制”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于2019年开发建设了“@沈阳营商”移动微服务平台。“@沈阳营商”是依托微信小程序设计开发的全国首个以营商为主题的移动微服务平台。自2019年9月19日上线运行以来,陆续开通了服务名片、政策汇聚、我要投诉、我要评价等18个服务板块,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好用、管用、实用的营商服务新体验。其中“政策汇聚”版块,整合汇聚了28类268条配备多维度解读方式的惠企政策,在提供政策文件同时,匹配“政策图解”“文字解读”“高频问答”“发布单位”“解答电话”等多维度信息,同步提供惠企政策信息精准靶向推送,让企业群众查得到、看得懂。同时营商局建立了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及时将最新出台的恵企利民政策上传到小程序,方便企业群众查询。截至目前,平台总访问量已超过600万次,实名注册用户12万,受理投诉2100余件。先后得到国务院和省级专报的重点介绍,被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授予“2019年微服务卓越奖”,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在“2019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会议”上也将其作为创新典型案例进行了推介,省审计厅在2020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报告将其列入典型经验做法。
二、关于“加大国企混改力度,国企混改要有所突破、有所示范”的建议
1.关于“建议定期对已混改企业进行评估,宣传成功案例,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潜在改制企业高层赴成功改制企业交流座谈。”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集团二级以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沈国资发〔2021〕16号)精神,国资委将汇总国有企业拟混改项目,建立国有企业混改项目库,制定全市混改项目招商推介手册,利用市国资委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招商引资,并结合国家、省工作部署开展混改企业推介工作。
2.关于“针对竞争性行业,制定混改规划和时间表,发布试点名单,探索形成国有资本的财务投资人制度,将绝对控股权和相对控股权转让给战略投资者,充分释放改制红利”。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和近期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我市将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分类分层推进,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3.关于“鼓励国企在混改过程中推动员工持股”。我市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精神,坚持收益分享,风险共担,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工作。
三、关于“加快政府部门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与共享”的建议
1.搭建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2019年1月,时任市长姜有为同志赴苏州调研后,将“全面复制苏州模式、建设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9月15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完成软硬件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2020年3月22日开始,市金融局与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商务局联合组织各行业企业登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目前,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金融机构38家,注册企业504家,发布融资需求172项,解决融资资金7800万元。在配套政策上,《沈阳市信用保证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出台。沈阳企业征信平台已完成首轮9家数据源单位信息采集,累计入库信息超过7亿条。征信平台已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金融机构可通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调取企业征信报告。盛京征信公司正在向人民银行申请“征信备案”,按照备案要求已与3家银行机构达成合作意向。
2.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升级。2017年,我市启动建设全新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出了“一个平台、三个数据库、五大功能”的总体思路,即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核心,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企业、非企业、个人三大数据库,形成集数据归集处理、交换共享、综合分析、行政监管、定制应用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系统架构。平台依托“沈阳市政务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纵向联通国家、省、县(区),横向连通各行业主管部门,实现部门及区县单位全政务外网覆盖、所有行政区域、全部信用主体覆盖,为社会公众、企业、金融部门、信用服务机构和政府机关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
——实施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根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程标准》,规范我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信用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截至目前,累计归集信用信息16.1亿余条,包含586个集,23626个指标项;覆盖我市商事主体90余万户,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涉企五险一金缴费信息,煤气、水、电缴费信息,法院执行信息,红、黑名单信息等。
——信用信息公示及时高效。“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开设“信用公示”专栏。累计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共1239899余条。公示市级信用评价信息109985条,其中守信信息3类2760条,失信信息8类107225条。公示国家红、黑名单信用主体信息35964条,其中红名单信息2类共17886条,黑名单信息4类共18078条。2019年初,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要求,对“双公示”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累计向省平台成功归集“双公示”信息323820条。
——信用联合奖惩发挥实效。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制定出台《沈阳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黑名单认定和发布、名单应用、信用修复等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630户,联合激励对象12822户。深入开展联合惩戒,落实《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信用平台与市级审批平台实时对接,严格限制对联合惩戒对象审批。
感谢您对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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