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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第19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贵会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所提案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民营经济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132.1万户,同比增长18.0%;实有民营经营主体达127.8万户,同比增长18.4%,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7%(2021年98.6万户,2022年107.9万户);私营企业35.7万户(2021年29.8万户,2022年32.0万户),同比增长11.6%,占经营主体总量的27.0%。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3554.3亿元,同比增长5.7%,占全市43.8%(2021年45.3%,2022年43.9%)。民营经济实现税收539.8亿元,同比增长20.4%,占全部税收的43.3%(2021年50.1%,2022年39.8%)。累计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2户,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8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56户,创新型中小企业119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4804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一)大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

市工信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23年,组织开展了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相关工作,通过对企业技术研发机构进行精心培育,沈阳感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被辽宁省工信厅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沈阳市将人才作为振兴发展的第一资源,出台了《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沈人社发〔2022〕12号),并根据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优化修订,保证了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一是壮大企业创新管理型人才队伍。我局出台了《“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认定工作。重点从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雏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培育了207名企业家人才,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家,所在企业涉及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IC装备、生物制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二是突出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培育。重点支持在我市促进工业稳增长企业中开展技术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并作出较大贡献的一线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近年来,通过政策实施,评选出132名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大大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我市高水平技术人才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

(二)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

2023年以来,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的重要核心,坚持“育苗、培干、强柱”,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营造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努力推进沈阳科技型企业成为辽宁振兴、沈阳振兴的“跳高队”主力队员。截至2023年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4804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52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2055家,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达到21911家,数量位居东北地区首位。

(三)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科技局设立了沈阳市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总规模4亿元,基金重点聚焦沈阳市域内具有高精尖或硬科技前沿领域的高端自主创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通过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产生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截至目前,基金首批资金已到位,已完成对远程摩擦1000万元及航燃科技1000万元的投资。建设“盛菁汇”常态化路演平台,建设了东北科技大市场主平台,同时,鼓励分布在全市各区、县(市)的双创载体发挥各自特色,开展对接路演活动,打造更多项目展示及资源对接平台。2023年,主平台共组织常态化路演25场,103个项目参与路演,全市各分布式路演平台组织各类路演对接活动超200场。

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开展银企对接。解决151户企业获得融资需求约5.83亿元。“稳企贷”业务累计发放增信贷款27笔1.05亿元。推进融资担保增信。8家融资担保机构为1809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新增担保额24.29亿元,落实融资担保补助政策资金1229.58万元。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742.9万元,和新增升规工业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04.1万元。创新企业融资模式。推出军民融合贷等融资新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基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平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品牌,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有效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是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创新平台服务模式。支持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服务通道,推动线下服务线上化,快速提升线上服务活跃度。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数据库,集中展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资源,让更多中小企业了解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网上供需对接服务通道,实现线上发布供需信息,促进供需双方线上线下有效对接。

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形式对接会、培训会和沙龙等活动,促进平台与企业交流与合作。深入企业调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情况,组织召开配套对接服务会,集中力量帮助企业解决研发、生产和运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筹划民营经济发展方向和政策,研究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5日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3月27日以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名义联合印发。方案中明确,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均达到50%左右。将围绕7项主要任务、29项实施举措、17项政策措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开展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包括推进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5项举措。以“提质量、优结构”为目标,推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全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户以上。

二是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制造业民营企业向高端化转型升级、大抓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普及行动、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示范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助推服务业转型6项举措。力争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30家;培育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300户以上;培育30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企业达到4000户;新建互联网医院5家以上,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3家以上,打造“一机游沈阳”数字文旅平台。

三是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项举措。2024年,大力建设、发展大学科技园、创业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100家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2.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900家。

四是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包括完善社会化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育3项举措。坚持人才“全周期”服务理念,完善人才“引、育、用、留”服务体系。开展“沈商招才”系列活动10期;开展“沈商金融”系列活动12期;开展30次以上企业培训等系列活动。

五是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包括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3项举措。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实施资本市场培育工程,继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争取全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30亿元。

六是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各类经贸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深化企业对接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5项举措。进一步完善企业“走出去”联盟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为载体,引领企业抱团参加境内外展洽活动。充分发挥沈阳地处东北亚经济圈中心的区位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合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周活动。推动驻沈央企与民营企业对接合作。

七是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包括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4项举措。持续梳理各级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分批次出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清单,及时公示,动态更新。持续优化“都市圈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扩大通办事项范围至200项,实现市、县、乡三级“综合窗口”全覆盖。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限期办结,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何博  联系电话:815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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