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沈阳传统制造业小微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调研,对您所提建议积极汲取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数字沈阳规划和振兴新突破工作部署,紧抓数字变革时代机遇,全面实施“数字沈阳、智造强市”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小微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普及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制定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拓展融资渠道,为数字化转型提供资金保障,强化数字创新平台建设,突破数字经济关键技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制定沈阳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柔性引进人才,资助高精尖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培训,支持产业人才和引才荐才平台建设,加强技术创新支撑,拓宽民营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鼓励电商服务机构与生产型小微企业融合,为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制造业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以“数字蝶变”促进沈阳工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政策保障”建议的答复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建立市区两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 2023年沈阳市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为全面做好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今年3月,组建沈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市区两级工作专班。
二是全面部署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印发实施《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以风冷、机床、传动设备及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等3个行业为试点,向包括8大产业链在内的N个细分行业全面推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是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制定《沈阳市支持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鼓励企业获评“灯塔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制定《国家数字领航和全球“灯塔工厂”培育行动计划(2024-2025年)》,梯度培育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重点支持打造一批领航企业、灯塔工厂、智能工厂。
四是全力提升头部企业配套能力和水平。印发实施《沈阳市提高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沈委办发〔2023〕25号),《沈阳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形成“两方案一图谱两清单”,加快构建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2.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深入推广“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发展模式,以数字化平台为载体,加深上下游企业数字互动、深度互联,在物理聚合的同时打造数字孪生生态聚合,支持产业链与供应链同步数字化升级。积极推进沈阳化学工业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在省内率先实现全时段道路封闭管理,建成集“智慧应急、智慧环保、封闭管理”的化工园综合管理平台,于2023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智慧应急平台涵盖园区内外62家企业(园区内38家)的视频监测,态势感知及数据采集运转正常。智慧环保平台接入及监测的园区内外118家企业(园区内34家),相关设备信息及数据采集运行正常。已初步实现“一屏观全园,一网治全区”。
(二)关于“拓展融资渠道,为数字化转型提供资金保障”建议的答复
一是为推动“数字沈阳”建设,实现数字经济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高质量发展,出台《沈阳市支持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等,统筹市本级工业发展、科技、小微企业发展、数字经济等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主体围绕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创建或升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以及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中心,鼓励上下游企业在联盟组建、卡脖子技术攻关、产品创新、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是为拓展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联合投资、金融、担保机构,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园区集合贷”,以“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机制为基础,以企业聚集园区(产业链、服务平台、联盟等)为组织单元,实行集合授信、不设置强制抵押、四方风险共担、企业“即贷即保”的服务模式,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让金融服务直达企业,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园区集合贷”的园区数量达到73个,累计走访对接4904户企业,服务3202户企业,投放担保贷款32.66亿元。同时,2023年为进一步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我市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1亿元,首期实缴到位 3000 万元,二期实缴到位2500万元,已投资16家企业合计4800 万元。
(三)关于“加强合作协同,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保障”建议的答复
1.强化数字创新平台建设
一是布局产业创新平台。在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沈阳浑南科技城、沈阳智能制造研究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聚焦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平台优势,加强共性技术平台、产业集群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化孵化器建设。
二是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基础设施、科研条件建设,推动辽宁材料实验室成为国家材料实验室基地。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创建,推动东软、新松、燃机等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2.突破数字经济关键技术
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以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含机器人)、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为核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实施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高校院所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基础前沿技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3.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为摸清我市小微型企业数字化水平底数,宣传国家数字化转型政策,解决小微企业“不敢转、不愿转、不想转”的问题。2023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进规上企业数字化诊断评估,组织国家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为我市广大规上小微型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数字化转型诊断建议及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帮助推进企业数字化项目建设。2023年,共诊断评估企业700家,已完成规上企业评估诊断覆盖率38.8%。
二是邀请智能制造和行业领域专家联合入企提供专家义诊咨询,宣贯数字化转型政策。近年来赴沈阳工业泵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调研和义诊服务120余户次。
(四)关于“开展精准引育,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人才保障”建议的答复
一是研究制定沈阳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围绕企业数字化升级需要,为建设一批高端数字化人才集聚平台,扶持一批一流数字化学科专业,培育和造就一批数字化领军人才,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完善人才“选、引、留、用”的配套机制和发展环境,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和《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3〕36号)等文件,我们研究制定沈阳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面向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岗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均可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坚持规范化培训、标准化评价、多元化培养,实行统一规范的专业技术等级培训,统一标准的专业技术等级评价和多元化、现代化方式培养培训,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申报、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等方面予以支持。到2030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每年培养培训600人左右,不断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是柔性引进人才,资助高精尖人才。按照“兴沈英才计划”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参考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享受政策待遇和服务保障,纳入沈阳市人才库进行管理、服务。对新引进、新当选的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对新引进、新当选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认定为B类人才的,给予26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认定为C类人才的,给予70万元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注重形成政策合力,新增对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等荣誉表彰的先进个人,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资助。
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提升新兴职业群体数字技能。开展企业数字化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的支持力度,目前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39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78个。支持辽宁工匠、兴沈大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创人、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大师签约带徒”活动,政府给予带徒补贴,形成了沈阳特色“师带徒”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四是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培训。升级《沈阳市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增加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其中数字类新增5个,数字类直接相关的工种有11个,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由“政策配菜”向“群众点菜”转变,鼓励培训机构针对重点就业群体开展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五)关于“完善配套服务,为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氛围”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支撑。瞄准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关键技术问题需求,实施深化企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面向全国优选技术攻关揭榜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增强企业创新核心动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加强产业人才支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编制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目录引进的人才,分3年给予总计3-30万元奖励。突出政策直达,新增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或重点企业,给予自主奖励名额。实施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培养集聚支撑智造强市建设的产业人才,打造优秀工程师队伍。每年支持一批在企业精于实操,能够解决复杂问题、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流程,能够引领产业变革的优秀工程师,择优给予3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引才荐才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荐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人才层次给予中介机构2-20万元/人奖励;引进“带土移植”人才团队的,按团队层次给予中介机构10-20万元/个奖励。
四是拓宽民营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持续组织我市工业企业通过“辽宁省工业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线上征集应用场景项目,建立全市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库,推进应用场景项目建设。2023年库内已重点推进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路线柔性配置等应用场景项目104个。
五是鼓励京东工业等电商服务机构积极与我市生产型小微企业对接合作,打破地域、宣传、拓客、管理、投资、再发展等方面难题,推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感谢您对我市制造业小微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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