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自主研发力量,推进制造产业现代化体系构建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工信工作的厚爱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增强企业研发力量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我们予以采纳。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振兴力度,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的建议
沈阳市将人才作为振兴发展的第一资源,出台了《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沈人社发〔2022〕12号),并根据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优化修订,保证了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一是壮大企业创新管理型人才队伍。市工信局出台了《“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认定工作。重点从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雏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培育了207名企业家人才,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家,所在企业涉及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IC装备、生物制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二是突出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培育。重点支持在我市促进工业稳增长企业中开展技术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并作出较大贡献的一线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近年来,通过政策实施,评选出132名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大大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我市高水平技术人才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
我们将持续推进“兴沈英才计划”人才政策,扎实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认定工作,继续对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实施奖励,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精准有效推动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群体,为企业研发提供人才支撑。
二、关于“政策赋能创新发展,增加企业研发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落实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持续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水平。一是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按照榜单要求,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工作,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关键工艺和急需的关键装备,对于揭榜成功,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研制开发支出或工程投资予以支持,给予最高15%补助,补助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2023年,通过“揭榜挂帅”形式,沈鼓、特变、三一重工等企业的关键技术、工艺及核心装备攻关项目10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金额2500余万元。二是在产业创新发展方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重大新产品开发产业化、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方式,按比例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可突破1000万支持额度上限。2023年,三生制药、新松机器人、东软医疗等企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端医学影像装备创新中心项目等6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金额2000余万元。三是在企业融资担保方面提供政策扶持。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实贷款贴息政策,2023年,通过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4户,安排贴息资金1742.9万元。面向小微企业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2023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为3572户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新增担保额45.57亿元,同比增长75.5%,发放担保费补助资金1229.58万元。通过政策引导,单户5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1%,单户5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0.5%以下,费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将持续加大金融扶持政策工作力度,进一步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助力。
三、关于“健全专利保护制度,保障企业研发成果”的建议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印发了《沈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及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保护严格、处置高效、执行有力、多元参与的政策体系。设立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每年安排知识产权、公安、法院、版权等部门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和保护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将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惩戒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维权积极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专利大保护工作格局,为企业的研发投入减少后顾之忧。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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