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首页 优化营商环境 信用建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栏目列表
市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扶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建设的提案》(第03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11

姜立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 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高速增长,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连续八年保持全球第一。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最为关键的核心组件,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增长迅猛,装机量从2016年的28.2GWh增长至2022年的294.6GWh,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市汽车产业也呈现加速转型升级趋势,2022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产量98887辆,增速达38.1%,实现产值307.4亿元,同比增长27.1%。今年1-2月新能源汽车产量16583辆,同比增长77.6%。由于我市处于东北严寒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较南方地区有很大差距,目前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仅4.5万辆,占比1.5%。

第二部分  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为了规范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工信部牵头自2017年开始陆续出台了针对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一系列规范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等,对于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梯次利用和溯源均有相关规定,促进了行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通过工信部审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再生及梯次利用企业共88家,其中再生利用企业共40家,产能共100万吨,可完全满足现有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由于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少,且多数没有达到报废年限,暂时还没有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

第三部分  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链发展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招商工作,争取引进或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填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空白。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1日

   (联系人:董立业   联系电话:22899017)

版权所有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2723471  传真:024—22740873  E-mail:bangongshi-sgxj@shenyang.gov.cn

网站地图 | 许可证号:辽ICP备2022009692号-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7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501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