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沈阳机器人龙头企业实施并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机器人产业作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受到了我市的高度重视。为通过企业并购实现产业资源的内部整合,不断提升我市机器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市在政策、融资、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了全力支持。
一、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推进我市机器人企业开展并购
近几年我市已经出台了多项支持企业开展并购的政策。《沈阳市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本)》中提出对中方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投资(不包括国内企业之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权益)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按所发生的不超过项目中方投资额或合同额15%的前期费用给予补助,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去年5月发布的《沈阳市科技创新政策白皮书》明确提出“对沈阳创新主体通过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的,则按照上年度研发设备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经费补助”。相关机器人企业如符合政策条件可直接申请资金支持;
二、发挥相关基金的支撑作用,支持我市机器人企业实施并购
2018年我市新松公司在并购韩国韩国新盛FA公司80%股权项目过程中出现了资金问题,紧急向政府求助。经市国资委和工信局多方面协调,在报市政府同意后将市财政已拨付到位的2亿元机器人产投基金投向变更为本次投资并购项目,以产业投资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达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9亿元参股沈阳新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韩国新盛FA公司80%股权。目前项目已交割完毕。按照新松和达锐投资的协议,1.9亿元将在退出后重新用于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我市更多机器人企业开展并购业务。此外,《沈阳市促进产业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还提出“针对企业成长期和重建期的融资需求,大力发展并购基金,支持企业重组改造。鼓励设立并购基金,对在我市设立的并购基金享受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政策。推动和支持我市上市企业联合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收购上下游关联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末,全市新设立10支并购基金”;
三、加大对我市机器人企业并购项目的服务力度
在新松并购韩国新盛FA公司80%股权过程中,由于韩国政府对投资入境韩国币种的要求,新松公司首次申请的出境币种(韩币)不被允许。在市商务局的积极协调下,新松公司及时提交了变更材料,确保了并购的顺利完成。
感谢您对推进沈阳市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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