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志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燃油货车污染治理和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市工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市工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情况
沈阳市作为全省乃至全国汽车产业的重点城市,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沈阳拥有华晨宝马、上通北盛、华晨雷诺、华晨中华、金杯车辆、沈阳华龙等整车企业,目前除上通北盛外都具有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华晨宝马X3纯电动汽车将于今年年正式投放市场;华晨雷诺F50纯电动版乘用车即将上市销售;华晨中华H530纯电动版已经研发完成;华晨宝马已形成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集成能力;沈阳国科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托中科院金属所,主要产品为低温高倍率磷酸铁锂系列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恒大新能源整车及电池项目已分别落户浑南和铁西,未来将成为拉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支撑。
2018年以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2018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为21647辆,同比增长829%;实现工业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1274%。2019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为33155辆;实现工业产值165亿元,同比增长50%,主要为华晨宝马生产的530LE、X1混合动力和之诺60H车型。
截至2019年底,我市共推广绿牌新能源汽车8657辆,占全部机动车辆的0.35%。其中纯电动汽车4610辆(纯电动客车1081辆,纯电动乘用车3165辆,纯电动货车364辆);插电式混合动力4047辆(插电混乘用车1727辆,插电混客车2319辆,插电混货车1辆),每年节省燃油6926吨,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971吨,为城市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大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已全部建设完成,目前已有2000余辆新能源汽车接入平台,为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和科学管理提供了基础的数据支撑。
为了加快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本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2019年初我们积极与国网公司、特来电、星星充电等国内主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和本地的辽宁国通售电有限公司、辽宁雷风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对接,制定2019年建设计划,包括建设数量、建设地址、建设时间、投资额等,并积极推进各项目取得进展。截止2019年底,沈阳市已有15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经营公共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累计完成建设100座充电站点,共2009个充电终端(其中公共终端1459个,私人充电终端550个)。沈阳市大数据中心与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合作,已经完成全市性的充电导流APP的设计,APP目前正在最后测试阶段,测试完毕后正式向市民推广使用。
二、关于构建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及燃油货车污染治理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办理投诉案件
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环保部微信举报平台、省民心网、市12345信访举报平台、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平台等为媒介,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柴油货车污染及冒黑烟信访投诉举报案件60余件。为保障以上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举报部门和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建立了快速交转办制度,直接找到车主或司机当面接受处理并及时给予宣传教育,强化维修整改并尽快予以复检。以上信访案件均按期回复投诉举报人,群众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理解和支持,全面提高了冒黑烟柴油车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二)加大补贴力度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为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要求,加速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沈阳市于2016年起举全社会之力,推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提前淘汰。继2016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后,2017年再次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任务,两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超过8万辆;对其中符合黄标车淘汰补贴条件的23233辆黄标车实施政府补贴,累计发放补贴金额31340.5万元。目前,市商务局对使用环保型汽车的使用人或企事业单位实施相应补贴政策。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强化我市超标柴油货车监管,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持续联合开展柴油货车道路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三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市建成区超标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共计20余次,监督抽查柴油货车1621台,不合格56台,对不合格车辆生态环境部门下发了机动车排气复检通知书,交通部门监督超标车辆维修治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关于支持城市配送发展及推进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发展新能源公交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沈阳市2020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工作方案》等有关精神,市交通局正在积极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现已制定了《关于淘汰道路运输老旧柴油营运车辆的实施计划》,计划到2020年底,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车辆2000台。
我市现有公交车辆5967台。其中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81%。近年来新购公交车均为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后采购车辆也将采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
(二)支持城市配送企业发展
按照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关精神,市交通局现已取消了总质量4.5吨道路货运车辆(城市配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即对上述车辆不再配发证件、不再执法处罚。此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城市配送企业降本增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交通局将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一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准入关。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机动车(含转籍、过户车辆),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或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二是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工作。严格落实综合性能检测规定,对综合性能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审验。通过车辆年审,提高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工作的认识程度。三是严格执行强制报废制度。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已达强制报废年限,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老旧营运柴油车辆,发布《道路运输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通过严格执行报废、注销制度,将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老旧营运柴油车逐步淘汰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
四、今年以来围绕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配合做好《规划》进展,筹划建桩工作
《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月份形成初稿,《规划》中简述了规划背景、发展现状、规划原则,重点阐述了244处站点、5766个终端新增点位布局和分区选址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先后三次发函对《规划》进行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建议:一是将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纳入规划内容,如不能规划具体点位,建议明确四个县(市)的具体任务,自主选址进行建设:各建设5个充电站、100个充电终端。二是建议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区县(市)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各部门职责。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工信局所提意见进行了反馈,四个县(市)纳入规划内容和明确部门职责的意见没有采纳,还需与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为推动《规划》尽快出台,我局与自然资源局多次沟通联系,了解《规划》编制的进展情况,目前,《规划》正在走招标程序,待通过规委会审批后正式下发。经我局与市考核办沟通,已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区县绩效考核,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2.调研摸底企业建设计划
4月初,市工信局召开了沈阳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座谈会,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星星充电、沈阳安运、辽宁国网等10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建设及运营企业参加了会议。为确保与各区推荐点位摸底工作形成联动,保障企业与点位的顺利对接,同步开展充电桩运营企业考察调研工作,掌握投资意向和建设计划,宣讲政府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督促有投资计划的企业尽早开工建设。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有14家运营企业计划建设快速充电终端2877个。
3.研究筹备充电桩建设工作
参考《规划》征求意见稿的选址方案,拟制了《沈阳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方案》按照“谋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步骤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谋划部署阶段:各区、县(市)根据《方案》内容研究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调查梳理各推荐点位建设中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联系各相关责任单位,通报调查摸底情况,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大东区针对此项工作制定了工作推进小组和推进工作方案,部署充电点位的产权及产权人建桩意愿的调查摸底工作,目前22个点位均已调查摸底结束。组织实施阶段:一是对于无问题推荐点位,要立即组织企业进行开工建设,并做好相应的保障;二是对于一般问题点位,各市直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县(市),按照第一阶段形成的解决办法,尽快把问题和障碍解决掉,做到解决一个开工建设一个;三是对于重难点问题点位,在保障其他点位建设进度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攻克,最后开工建设。检查验收阶段:协同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相关部门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站点的质量。
4.发挥大数据中心和充电联盟作用,推动行业发展
一是大数据中心结合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研发了《沈阳易充电》APP,APP设置了寻桩路书、文案提醒、分享/收藏、充电站与充电桩分布、充电站详情等菜单功能,APP的投入使用,使我市新能源汽车车主更加便捷地享受查桩、找桩、充电和结算一体化服务。
二是指导大数据中心完成了《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2019年年报》(白皮书),年报共分为五部分,阐述了沈阳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情况、国外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与趋势、汇总了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为政府决策、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依据。
三是发挥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联盟由沈阳市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等6家单位发起,现有成员单位22家。联盟本着为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服务、为推动沈阳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发展的宗旨,积极贯彻落实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目前,在征求各联盟成员建议的基础上,正在起草《沈阳市充电设施标识》相关标准。
(二)启动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工作
为确保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市工信局与参与2018年补贴申报的企业和评审机构进行了沟通,在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于4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产品公告奖励、销售分级奖励资金方面组织申报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燃油货车污染治理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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