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在辽沈地区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市工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国际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未来十年将迎来全球汽车产业转型重要战略机遇期。沈阳市作为全省乃至全国汽车产业的重点城市,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沈阳拥有华晨宝马、上通北盛、华晨雷诺、华晨中华、金杯车辆、沈阳五洲龙、沈阳华龙等整车企业,目前除上通北盛外都具有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华晨宝马X3纯电动汽车将于2020年正式投放市场;华晨汽车与北汽新能源合作项目还在洽谈中;华晨宝马已形成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集成能力;妙盛动力电池项目将于年内投产;沈阳国科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依托中科院金属所的新型能源材料企业,主要产品为低温高倍率磷酸铁锂系列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东软睿驰、美行科技在国内汽车信息技术领域已形成优势;一汽普雷特项目已落户沈阳,未来将建成重要的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
2018年以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2018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为21647辆,比去年净增19544辆,增长829%,占全部整车产量的比重为2.3%;实现工业产值110亿元,比去年全年增长1274%。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也取得较大进展,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5888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513辆,插电式混合动力3375辆,充电桩建设1007个。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大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硬件设施已完成,目前已开始试运行。
二、我市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出台情况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发展,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着手制定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2018年5月开始,按照有为市长指示,在经过对我市公交、出租、物流等重点领域认真细致的调研后,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特别是结合华晨宝马、华晨雷诺、华晨-北汽等企业和项目的未来发展规划,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和梳理,形成了《“电动沈阳”工作方案》和《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方案》。2018年11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两个方案,其中《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11月25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中涉及了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等多方面支持政策内容。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实施“电动沈阳”计划,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增长引擎
组织沈阳市数十家单位联合发起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倡议书。先后召开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充电基础设施座谈上,组织各充电桩建设企业与产权单位开展对接,明确2019年充电桩建设计划。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推进中德园电动化示范园区和润恒、金杯、城投合作建设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建设与合作,为调动多元投资主体合作推进“电动沈阳”实施做好试点示范。另外,我们着重产业发展,在推进华晨雷诺、一汽普雷特、妙盛电池、宝马PACK电池二期项目建设取得进展的同时,有着无中生有的原则,持续推进恒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长江汽车、协鑫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招商项目,为将沈阳打造成国家级汽车产业中心提供新动力。
(二)引进长江汽车项目为契机,积极开展我市发展氢燃料电池车调研
1、我国氢燃料电池车产业发展现状
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曾提出:要系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燃料电池汽车批量生产和规模化示范应用。随着氢能源汽车的发展进入成熟阶段,以及在政府政策的支持的推进下,燃料电池汽车的产量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时期。
虽然国内燃料电池仍处于前期发展阶段,2017年底累计运行1000辆,2018年年产超过1500辆,全国投入运营的加氢站达到12座,在建20座。其中,2018年,氢燃料客车销量1418辆;氢燃料电池货车销量为109辆。但是国内对于燃料电池汽车一直积极支持态度,2018年的补贴按照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确定补贴系数,乘用车、轻型客车和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分别单车补贴上限为20万/辆、30万/辆、50万/辆,补贴在2020年前不会退坡。 总的来看,虽然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平稳且顺利,但国内外产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是技术领域的差异十分明显。如关键材料,国内无法形成批量生产,仍需要进口,如此受制于人,也进一步导致了氢燃料电池汽车难以稳定生产;另在车控系统中,如空压机、加湿器、氢循环装置等附件系统仍需要进口;另在新能方面,如电池续航能力、电池寿命、温度适应性等均与国外存在较大差异。
2、长江汽车简介及项目建设内容
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前身是杭州公交客车厂,至今已具60多年汽车生产专业经验,还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电车专业生产厂家之一。2013年,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注资重组杭州长江客车有限公司,并将其更名为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投资51亿元,按高标准、高规格建设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电控等五大国际先进工艺生产设施,工厂占地总面积1150亩,成为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整车核心制造工厂,全程绿色生产、真正零排放,被业界誉为新能源汽车领域“工业4.0”样板企业。
杭州长江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合作拟在辽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城市物流车和公交巴士生产项目,其中包括氢燃料电池研发项目。
3、沈阳市及周边可利用氢资源情况
辽宁省内氢气生产情况。辽宁省内最大的两家生产纯净氢气企业为葫芦岛市航锦科技和营口市营创三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目前,葫芦岛航锦科技氢气生产余量5000立方/小时,;营口营创三征氢气生产余量为3000立方/小时,制氢原理均为氯碱尾气制氢(纯净无杂质)。经沟通,葫芦岛航锦科技为解决氢气剩余问题,正在准备新上片碱项目,现在已经进行到商务谈判阶段。如果该项目实施,将不再有多余的氢气余量。两个企业的氢气价格约为到厂提货价2.4元/立方。鞍钢也具备生产氢气的能力,约2000立方/小时,但因为是以焦炉煤气形式出现(非纯净氢气),还要进行气体分离,成本太高,不作考虑。氢气运输储存较为困难,现在一般用氢气管束车运输,一台车能运3500-4000立。一台普通的氢气管束车约60万元,需配牵引头35万元。
沈阳市氢气生产情况。沈阳市目前具备生产氢气能力的企业为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采用甲醇制氢法制氢(纯净无杂质)。目前企业氢气产量为每天一万立,供需平衡,氢气价格为包运价4.5元/立方。经沟通,企业可对产能增量,最高可实现20万立/天的氢气供应量。沈阳市空气产品公司可以生产液态氧和液态氮,为氢气相关工艺进行配套。目前企业产量为每天500吨液态氧和氮,一顿液态氧气化约700立方。液态氧和氮价格随季节波动较大,约为500-2000元/吨。
四、我市发展氢燃料电池车的工作打算
(一)前瞻性、高起点做好新能源汽车中长期发展规划
围绕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时编制《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近、中、远期发展目标,找准切入点,明确实现路径,系统打造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综合政策环境体系,谋划落实好各项举措,形成合力,构建新能源汽车的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
(二)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建设,推动长江汽车、恒大新能源等重大项目落地。鼓励通用、华晨中华等本地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逐步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三)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
重点依托东北大学、华晨宝马以及省内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重点单位,大力支持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关键材料、制氢、储运氢设备制造及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工程研究、产品开发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推广,先期在公共交通领域开展运营示范。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以燃料电池电堆产业化为切入点,积极研究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
(四)突出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编制氢燃料电池汽车、纯电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路线图,明确未来开发研究方向。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项,从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和其他相关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路线图项目。
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新能源汽车
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在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智能化系统和配套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等领域组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推进创新路线图实施。
(五)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工作部署,推动沈阳地方加氢站设计、建设标准及安全管控规范,鼓励现有加油(气)站建设加氢站,鼓励新建加油(气)站预留加氢装置建设条件,并将此纳入新建加油站设计验收规范。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情况,配套建设与之适应的加氢站,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加氢站建设由所在地政府具体推进实施。
(六)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力度,全面执行国家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感谢贵党派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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