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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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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型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提案》(第027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8-13

杜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型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沈阳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2018年,我市集中开展政务窗口服务质量、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行业、政府和企业失信、企业跨区迁移难、中介机构服务、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方面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市本级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搭建了“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平台,涉企收费清单管理机制普遍落实,执法检查频次同比下降73%,行政处罚数量持续降低,涉企处罚复核率达到100%,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增469项,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企业获得电力总时长由109.19天缩短为80.66天;企业用水审批时限由63个工作日缩减至23个;企业用气审批时限缩减15个工作日以上。公布了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由169项减少至67项,缩减60%;启动“红中介”“灰中介”整治,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2.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化建设。

搭建“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平台、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审批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一是搭建“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平台。平台可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网上申报、联合办理、全程监督、限时办结、信息公开等功能,全市已有1289个项目进入联合审批平台运行,依托平台数据共享功能推行综合受理,已为项目单位提供1800余次的综合受理服务,共收取“一张表单”1200余份,为各部门推送两万余份电子要件,提供部门共享材料3000余份,减少项目单位跑动次数3000余次。二是搭建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归集70多万户商事主体的800多万条信息,为全市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部门提供数据支撑;梳理了企业设立登记审批与12类行业、59种经营范围、146项行业许可的业务逻辑关系,并形成了证照联办的协同流程;在全市为申请人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一证零表”服务,由原来单一的企业设立登记延伸至企业开办全链条,将办理印章刻制备案、税务登记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单信息全部整合进“一证零表”服务范畴。截至目前,平台已为2482户企业提供了“一证零表”申报服务。三是搭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以应用汇聚、能力支撑、店铺管理、用户评价为特征,以手机APP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互联网统一入口,已接入身份证进度查询、医保参保缴费、公积金还款方式变更、煤水电气缴费等63项应用;引入“政务淘宝”理念,对平台内进驻部门实行店铺化管理,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评价体系,评价的结果计入用户满意度指标。

3.深入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

制定了《沈阳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沈委办发〔2018〕35号),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一是完善大厅服务功能。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业务办理到位;开设自助办理、代办服务、银行缴费、信息查询、邮政快递等功能区域,设置排队叫号、业务导引、查询申报等自助设施,可满足企业群众“一站式”办事需求。二是公开办事信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索引化办事指南》,构建易看易懂的政务服务需求侧索引化流程图,使企业群众可以按图索骥,一次了解一个事件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和材料,避免多头跑、反复跑。目前,已梳理出“开饭店”“开医院”等102个需求化“套餐”。编制《群众办事通》,围绕群众全生命周期主要经历的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阶段,初步形成“群众办事通”梳理事项清单共259项,其中,市级办事事项238项,区级办事事项21项。三是降低办事成本。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复印、打印服务,电子照片取消收费;内部停车场全部对外开放,1小时内免费;其他事项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价。四是推行延时错时和代办服务。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程代办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安排领办专员,集中会审、资料共享、同步审批;全面推行延时错时服务,双休日期间按平时2/3落实值班窗口,实现为民服务全天候、无空隙。

二、所提建议答复情况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一是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厅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明确在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市各部门正在逐条对照清单事项进行梳理,对清单之外的审批事项将及时清理、撤销,健全部门内部、系统内部工作机制;对清单之内的事项,将按照全市“放管服”改革统一要求,减化审批流程,并做好与市营商局审批衔接。二是着力落实取消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限制的相关规定。推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国有资金投资招标限制的批复》、《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取消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限制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做好我市取消非国有资金投资招标限制试行方案的推进工作,对于取消招标限制的非国有资金招标项目,今后不再进行招标事项的核准,也不得再将招标事项作为项目办理施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前置要件。三是建立沈阳优质产品名录。积极推进《沈阳市鼓励政府采购和招标采购本地优质产品的措施以及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支持办法和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建立沈阳优质产品名录,鼓励在项目招投标中,优先采购《名录》内产品,尽可能选用。

2.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开展法治体检。市司法局组织协调全市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将企业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等内容记录在案,建立“法治体检”台账,帮助民营企业梳理经营管理“痛点”、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目前已为894家企业进行了顾问式体检,并与百余家企业达成了深入开展法治体检的合作意向,到年底,将实现顾问单位法治体检全覆盖。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双随机”的相关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市2019年度涉企检查计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市直有关部门提报的2019年检查计划进行审核。严肃落实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凡未列入检查计划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2019年,将市直各部门检查计划数控制在1000家以内。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三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骚扰性执法、创收性执法、上限执法等问题,破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不到位、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保证金,加大对已取消保证金项目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保证金的清退返还力度,坚决制止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行为。四是制定规范性规章制度。制定《沈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年-2020年)》、《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亲清政商关系行为准则》,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   重新树立企业投资信心。一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开展“企业评、群众议”活动,依法依规加大对疑难问题的调度推进力度和跟踪督办,2年内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以及招商引资政策未兑现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由市、区县(市)两级营商局负责收集整理问题,按管辖权限,分报市、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杜绝政府承诺不兑现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行为。三是建立“项目管家”制度,“一对一”为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提供服务。市、区县(市)分级负责,领导现场办公,营商部门统筹,及时向企业回复办理结果。充分发挥工商联及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完善反馈机制。

4. 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推进市区两级事项设定统一、法定依据统一、审批要件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数据归集统一、评价体系统一,做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延伸审批服务链条,将印章刻制备案、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社保开户、医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等业务纳入商事登记服务范畴,实现企业开办全链条服务。市综合执法局推行综合受理的工作模式,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中心集中出件、平台统一监督”。先后推出了“预约审批”、“联动审批”、“加急审批”及“批前预审”、“容缺受理”等审批举措,建立了“进企业、进现场,现场看、现场办”服务机制;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部分事项实现了审批办理“一次不用跑”;还开通了“审批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提供审批增值服务,积极构建亲商、安商环境,服务中小型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5.加强企业融资服务。一是建设沈阳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将金融机构信贷信息和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非金融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实现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融资产品自主选择对接,信用评级机构参与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该平台正在准备上线试运行。二是继续组织全市银企保系列对接活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融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点对群、点对点融资对接和协调工作贯穿始终。2018年,市金融发展局会同工商银行、市农委、人行沈阳分行营管部等开展了多场大型对接活动。协调利源轨道交通、全密封变压器、远大集团、无距科技等多起融资问题。三是推动企业直接融资。2018年,在主板上市融资方面,基本解决了何氏眼科历史遗留问题;风景园林按照要求报送辅助材料;麟龙股份上市申请获正式受理;成大生物获赴港上市批文;东北制药完成混改再融资8.5亿元。在推动新三板、四板融资方面,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风景园林、精通世创等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完成股权融资2.59亿元;辽股交新增挂牌展示企业290家;辽金交办理资产交易项目4单,成交金额2.6亿元。

6.   不断完善企业税务服务。一是强化信用管理及实名办税。拓展纳税信用结果的应用范围,已经与盛京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展银税互动合作,搭建了银税互动平台,全面助力诚信企业发展,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部分涉税业务推行了实名办税,目前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23项涉税业务时必须进行实名验证,有效的防范了涉税风险。二是积极推广及自助办税。面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行办理报税、办税业务,并提供在线纳税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支持网页版和客户端版两种登录方式,纳税人可通过任一方式开通使用。目前,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已开通税费申报、变更登记、发票验旧、发票领用申请、发票代开申请、优惠备案、查询等功能供纳税人使用。各基层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自助服务区,安排专人对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业务进行指导,在办税服务厅配置自助机,满足纳税人自助代开发票需求。三是创新发票服务方式。充分发挥辽宁航信手机代开普通发票APP方便快捷、邮政服务网点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优势,开展多元化委托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四是完善出口退税工作。搭建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缩短纳税人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通过该平台可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五是落实企业所得税申报与优惠办理。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7.   进一步加大营商、重商、亲商的宣传力度。一是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工作原则,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为重点,组织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10026名机关干部与10338家企业完成对接,深入企业“送政策、察实情、解难题、促发展”,当好企业的服务员、联络员、信息员和协调员。二是参加2018中国营商环境评估活动。在中国社科院首届2018中国营商环境评估活动中,我市排名第七,位居东北地区首位,荣获营商环境创新奖;我市入选了全国十大年度优秀改革案例,8个事例入选“中国营商环境优化最佳实践案例”,社会公众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90%以上。三是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设《营商观察》、《助力营商》、《聚焦营商》等专栏;开通“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创建《沈阳营商》报,开设“营商新政讲堂”,设立全媒体工作室;建立《沈阳新政》、《政策说明书》等栏目,宣传营商政策举措。组织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聘请108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全市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8.   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的执行力度。一是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讲。借助于“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通过营商新政讲堂,分批、分期,轮流为全市各单位参加“万人进万企”机关干部宣讲惠企政策;借助于市工商联召开的工商联理事大会,向工商界理事和企业会员宣讲惠企政策;借助于法库县、于洪区工业企业家俱乐部活动,向中小企业家宣讲惠企政策;借助于市营商局组织开展“万人进万企”走进商协会之际,向广东商会的企业家宣讲惠企政策。目前,已开展政策解读10多场,有近5000多人参加了培训活动。二是开展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对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千余个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梳理,编制公示9大类、432项《惠企政策清单》,增加政策透明度,简化操作规程。三是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印制《沈阳市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汇编》1万册,让入企干部吃懂吃透政策,做到理解到位;由入企干部将《汇编》发放至企业,并向企业逐项讲解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精准对接企业政策诉求,帮助企业学会用好用足政策,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钟坚   ,联系电话:1390400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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