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成本促进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9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存量达到82.33万户,同比增长10.8%,占全市的95.7%,安置就业216.6万人。其中,私营企业为27.14万户,安置就业112.9万人;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总收入610.8亿元,同比增长13.4%,占全市的49%;预计完成增加值同比增长6%,占全市的44.5%;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6%,占全市的63.8%。
(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建立“万人进万企”服务制度;开展了清偿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19年,已偿还账款68.78亿元,偿还率69.55%,超额完成2019年度50%清欠工作最低目标任务;开展企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专项整治;开展民营企业“就业百强、纳税百强、科技创新百强、规模百强”评选表彰活动。
(二)企业负担不断减轻。免征减征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4项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用工和用能成本,全市社会保险费降至16%,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水工程设计费和监理费再下降10%以上。
(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先后出台《沈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多项举措。在全省率先搭建了“一站式”综合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启动企业征信平台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认定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2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平台5个、省级40个、市80个。
(四)民营企业活力不断激发。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三项工程,完成“个转企”2197户,“小升规”企业210户,“规升巨” 企业20户。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300家、高新技术企业600家、省级瞪羚企业44家;新增双创载体面积127万平方米,总面积达480万平方米,集聚创新创业人员总量达13.5万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9家。
二、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行动计划,处理好机器换人和稳定就业之间的关系。2018年11月份,市政府印发实施《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支持企业人才培养引进、支持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鼓励企业提升职工技能等3项具体政策。2019年,制发2019年度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将民营经济人才纳入奖补范围,评选沈阳市上博智像科技有限徐保树等21人作为2018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奖励补贴对象;对民营企业自主培养的李洪谊等6人给予1500万元资金奖励。积极组织企业、学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拨付培训补贴500万余元。制定了《沈阳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方案》,全年培养技能人才3.5万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8794人,评选出25名“盛京大工匠”。确定了59个学校为市级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90多家企业与学校开展了校企合作对接交流。
此外,在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方面,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升级。分层次、分领域推进各行业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对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期不超过3年),按照实际投资额度(含新设备投资或改造投资、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体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强化企业信用同向协同,提升资金流转速度。多渠道、多形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年初以来,市金融局采取常态化银企对接及“一企一策”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4期常态化银企对接,参与银行机构30余家、企业约60余户。其中,30家企业贷款申请已获得银行受理,正在等待审批结果。13家企业已经获得融资支持,金额31亿元。打造“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合作金融机构24家,已上线金融产品50款,平台注册企业数量129家,发布融资需求35项,其中有11项已被关注,7项进入审核流程、5项完成授信,已累计解决融资金额0.25亿元。加快建设“沈阳企业征信平台”。企业征信平台已完成软硬件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制定配套制度、数据源对接工作等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征信公司已完成数据源单位信息线下采集,共计2亿余条,经过对数据整理清洗,现已成功入库有效信息53,433,738条,基础征信报告支撑率达到60%。
(三)充分释放企业家精神,构建沈阳民营经济发展新生态。在《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中,第21条明确提出加强商会(协会)建设。2019年,市工商联深入开展“商会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和加强商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商会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建市联执常委和商会会员联系联谊平台,有效扩大会员沟通联系面。充分利用不同商(协)会年会时机,邀请各商会参观学习,促进各商(协)会交流合作。加大企业公益培训力度。2019年,通过公益讲堂、论坛、培训会、研讨会等形式开展13期培训,培训1251人次。着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组织开展了“攻坚克难抓落实,凝心聚力促振兴”、“新时代、新辽商”、“爱国情、奋斗者”及“攻坚克难抓落实,凝心聚力促振兴”等主题活动,集中宣传报道了苏文博等27位企业家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定期开展“进乡镇、进园区、进企业”政策宣讲解读活动,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做到应清尽清,不再增加新的拖欠。
(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数据库,集中发布中小企业服务资源,满足企业研发创新、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10余项需求。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对接会、培训会、沙龙与“义诊”活动,促进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与中小企业“面对面”交流合作。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培育库,对平台和基地开展动态培育,力争每年新增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0个、创业创新基地5个。
(三)加快构建优质企业育成体系。调整完善“小升规”、“规升巨”培育库,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独特专长、能够生产某些关键设备和先进材料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培育熟悉市场、勇于创新的创新型企业家;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立工业企业产品配套、科技研发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支持中小企业与骨干龙头企业建立稳定配套关系,引导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注重对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培育与合作。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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