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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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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妥善解决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理合法权益的提案》(第016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白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理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对于您的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通过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减轻企业负担、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9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存量达到82.33万户,同比增长10.8%,占全市的95.7%,安置就业216.6万人。其中,私营企业为27.14万户,安置就业112.9万人;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6%,占全市的44.5%;实现税收总收入587亿元,同比增长9%,占全市的50.5%;全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6%,占全市的63.8%。完成“个转企”2197户、“小升规”企业210户、“规升巨”企业20户;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300家、高新技术企业600家、省级瞪羚企业44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9家。

二、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工作,积极稳妥帮助企业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督查督办,建立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市)、镇(街)及各单位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办理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制定手续不全项目问题处理的流程,建立起手续不全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交办、化解、存档处理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现有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坚决纠正现在政府自身还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诚信政府”的建议。

(一)开展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市政府印发《沈阳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沈阳市2019年七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制定《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市营商局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政府失信、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跨区拉税源、企业配套不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在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方面。已清理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125.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5%;解决招商承诺不兑现问题117个,完成全年计划的130%。在办事难专项整治方面,公布首批160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在跨区拉税源专项整治方面。印发《沈阳市企业跨区迁移管理细则(试行)》(沈政办发〔2019〕33号),对13个区县出台的、不同程度存在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和“总部企业”奖励条款的28项招商政策进行调查。在企业配套不健全专项整治方面,排查出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工业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361个,解决354个,解决率98%。在市场准入门槛高专项整治方面,公平竞争审核各单位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667项,清理2.5万余份2016年以来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地铁运营及票价补贴等16项新增政策审核,调整相关条款30余项。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方面,公布市本级1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6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7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指导各地区完成目录清单编制及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布了343家企业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检查企业数量同比下降29%。在政策落实难专项整治方面,印发涵盖549项政策的《2019年沈阳市惠企政策清单》;清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废止和失效975件、修改17件、继续有效250件;编制印发《减税降费政策文件指引》,全口径为企业减征税收及附加166.2亿元,同时,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社保缴费负担35亿元。在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专项整治方面,全市累计受理企业有效诉求5505件,办结4674件,办结率为84.9%。完成12345市民热线与8890平台对接,8月1日至年底,共受理群众诉求信件135891件,反馈134426件,按期办结率98.85%。

今年以来,制定出台《沈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市营商局组织各牵头部门围绕政府失信、办事难、招投标不透明、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企业生产要素保障难、公平监管难、政策落实难、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等8个方面开展工作。落实省营商局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营商局对接,及时更新我市拖欠工程款、招商承诺不兑现台账,一季度,清理偿还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13.6亿元,解决招商承诺不兑现问题14个。

    (二)全面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我市按照国家和省减负办“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19年底前清偿50%以上,2020年底前清偿完毕,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的要求,一是将清欠工作纳入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体系,清欠工作责任部门全部纳入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了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也相应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并把清欠工作纳入到全市绩效考核工作。二是市减负办制定了《沈阳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沈政办明电(2019)2号),明确了各项工作要求、主要措施以及工作分工和责任,并把清欠工作与打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诚信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建立了清欠工作日报、月报机制。每月一次向市主要领导专报、向区县(市)和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通报,主管副市长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市委张雷书记在国务院大督查及“两办通知”下发后等重要时期2次作出重要批示;姜有为市长多次调度,亲自对上半年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和平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市国资委进行约谈,对全市清欠工作作出11次重要批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清欠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苗治民副市长每半月调度一次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全市清欠工作调度会,并多次约谈工作进展不力的相关地区和部门,对清欠工作批示10余次,尤其是去年10月份,对清欠难度较大的辽中、康平等地区实行周调度。12月份,对个别尚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实行日调度。截至去年底,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偿还率达到63%以上,各地区、各部门清偿进度全部达到50%以上,10万元以下无分歧账款全部清偿完毕,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各项清欠任务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季、半年调度总结民营经济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定期开展“进乡镇、进园区、进企业”政策宣讲解读活动,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做到应清尽清,不再增加新的拖欠。

(三)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数据库,集中发布中小企业服务资源,满足企业研发创新、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10余项需求。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对接会、培训会、沙龙与“义诊”活动,促进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与中小企业“面对面”交流合作。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培育库,对平台和基地开展动态培育。

(四)完善构建优质企业育成体系。建立完善“小升规”“规升巨”培育库;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独特专长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培育熟悉市场、勇于创新的创新型企业家;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立工业企业产品配套、科技研发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支持中小企业与骨干龙头企业建立稳定配套关系,引导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注重对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培育与合作。

(五)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拓宽融资渠道,引进天使、风投、创投等私募股权基金对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应急转贷资金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倾斜,增大投放比例,同时发挥民营资本应急转贷资金的补充作用,疏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着力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重构政策性担保体系降费奖补和担保业务风险补助政策,争取国家降费奖补资金。着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作用,重点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贷款难、银行不敢贷问题。研究开展“合同订单”质押贷款,以供应商取得核心企业的合同订单作为增信手段,通过财政风险补偿捆绑模式,调动银行合作积极性,解决配套企业有订单无资金的难题。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9日

   (联系人:王德文   联系电话:8658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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