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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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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第10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5-13

谭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精准聚焦我市电力安全管理痛点难点,契合公共安全保障与城市治理提升工作实际,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经认真研究、梳理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为筑牢电力安全防线,保障公共安全稳定,2025年11月,我市印发《沈阳市2025年电力运行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建立区县(市)两级工作专班机制,统筹全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供电企业,在电力客户及相关行业单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区县(市)工作专班联动各方力量,聚焦重点电力用户开展常态化用电安全检查,现场出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逐项明确用电安全隐患。行动期间,累计排查发现用电安全风险及隐患392处,完成整改219处,部分隐患实现现场即查即改;针对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单位,督促全部签订《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督促其落实预防性管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电力安全是公共安全的核心组成部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可靠供电是政府、企业、用户的共同责任。结合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我们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显著,但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针对建议指出问题的原因剖析

结合您提出的问题,经系统梳理研判,我市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短板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用户主体责任落实缺位。部分电力用户对用电安全重视程度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电工,用电设备维护、定期试验工作缺失,对内部用电负荷及运行状态掌握不清,常态化用电安全自查流于形式,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隐患整改敷衍了事、落实不到位。重要电力用户一旦发生供电中断,极易引发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

二是供电企业监管权限受限。供电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并非行政监管机关,仅具备隐患排查、技术指导职责,发现用户用电隐患后只能出具书面整改建议,无强制执法权。部分用户对整改指导意见置之不理,以资金不足、生产繁忙等理由拒绝整改,隐患排查后缺乏刚性闭环管控手段,导致用电隐患长期留存,极易引发电网跳闸、电气火灾、人身触电等安全事故。

三是行业监管执法力度不足。2024年底我市印发《沈阳市单位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行业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职责,但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督促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制度约束效力未能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举措

结合您的建议,我市将严格按照“政府行业监管、用户落实主责、供电公司配合指导”工作思路,加快健全用电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压实“用户自律、电网指导、政府监管”三方责任体系,全面筑牢电力安全防线。

1. 压实用户主体责任,强化用电安全自律管理。督促电力用户作为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照百日攻坚行动排查隐患清单,逐项梳理问题、深挖根源,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严格落实每月至少1次常态化用电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设备老化、线路违规、负荷过载等安全隐患,配齐专职电工队伍,规范设备维护、定期试验流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从源头防范用电安全事故。

2. 发挥供电企业作用,做实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指导供电企业持续开展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规范出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及要求;督促电力用户全力配合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供电企业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形成“排查-告知-整改-上报”闭环管理链条,强化技术支撑与隐患溯源。

3. 强化行业监管执法,健全刚性约束机制。督促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态化督促电力用户开展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对隐患拒不整改、隐瞒不报、整改流于形式,可能危及电网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用户,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对因用电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4. 深化三方协同机制,构建长效治理格局。持续深化百日攻坚行动形成的政府、供电企业、用户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固化隐患排查、整改督办、执法处罚、宣传教育全流程工作模式。积极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区县政府,对重要电力用户、行业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督办,推动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常态化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用电、依法用电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电力安全治理格局,切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抓手,逐项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各方责任,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长效,全力推动我市电力安全治理能力提质增效。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力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恳请您继续为我市公共安全治理、电力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邹玉峰

联系电话:13309888893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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