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就业机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营企业为主导,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加快沈阳民营经济发展以增加就业机会,成为我市就业增长引擎。
一、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开办和运营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和便利的经营环境。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以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市场活力,进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例如:我局累计梳理各级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共计55条,分批次出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清单,及时公示,动态更新。
二、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鼓励其扩大生产和招聘。为促进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沈阳市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是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经济稳步增长、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以及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资金。例如:为进一步扩大支持民营企业支持面及扶持力度,2024年首次上规入库企业奖励资金由10万元上升到30万元,2025年拟奖励企业230户,奖励资金6900万元;获评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示范基地奖励资金450万元。
三、加强金融支持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逐步缓解企业压力,为企业扩大生产及增加就业提供保障。持续依托产业金融大集,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深化金融服务,构建全方位、全周期产融协作体系。组织银行、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以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全面征集融资需求,逐地区、多层次召开银企对接会议。继续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升规工业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和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出台,引导和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低费率担保业务。2024年,对144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贴息金额1770.6万元,19户新增升规工业中小企业贴息金额59.2万元,6家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资金775.45万元。
四、促进创新创业
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就业者提供成长空间。截至2024年底,我市拥有市级以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2家,其中省级示范基地4家,市级示范基地8家,基地孵化面积累计达28.4万平方米。所有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通过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为就业者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通过提供资源、服务、培训和孵化环境,帮助就业者实现从创意到企业的转化,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不仅是创业者的“摇篮”,更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培育创新创业,可以不断激发示范基地创新活力、推动产业升级,为创业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感谢您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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