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成立沈阳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研究院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与市科技局、协商,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现状
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户,占全省的23.7%;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2户,占全省的24.3%;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1户,占全省的36.7%;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390项,占全省的30.6%;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产品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看,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排名第10位。
按照省工信厅工作安排,目前市工信局正在组织开展2022年度“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工作,截止3月20日,经各区县(市)推荐,申报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4户,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56户,辽宁省“专精特新”申报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583项,我局审核通过后拟推荐至省工信厅审定。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户,截止2025年,计划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500户。
二、 聚焦“老原新”改造升级三篇大文章,培育打造一批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企业
一是围绕我市“5+3+7+5”产业体系,聚焦主业实业,深耕传统产业和细分市场企业,以数字化和信息化为支撑,通过数字化赋能,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二是指导企业紧盯产业前沿技术,不断巩固扩大技术和产品优势,加快推进企业规模扩张和布局,分层级梯度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类推进做大、做精、做强,提升我市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实施“揭榜挂帅”,解决“卡脖子”核心技术,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
一是实施“揭榜挂帅”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1年,市科技局创新改革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和资金配置方式,实行“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开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科技计划第一批成功揭榜签约25项,技术合同登记额1.2亿元,研发总投入2.28亿元,安排补助资金6516.5万元,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二是加大服务力度营造良好创新生态。2021年,市科技局会同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局以及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高企协会等力量,累计开展企业专题培训37场、涉及企业4500家次。从打造专业化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和做强科技企业服务机构等方面,不断加大科技型企业服务力度,优化发展氛围。
四、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为了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突发疫情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能力,同时,持续关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技术、人才等难题,认真分析问题及深层次原因。一是配合主管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沈阳市支持市场主体复苏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号)、《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6号)等政策,从减税降费、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鼓励企业实现稳增长,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帮助民营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缓解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二是坚持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配合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人社发〔2021〕19号)政策,从人才引进、人才储备、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快实现人才驱动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全力推动集成电路企业吸引人才;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出台《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1〕3号)等政策,利用基金采取“直接投资+子基金”的总体运营框架,支持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五、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研究院建设
一是市科技局出台了《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13号),面向“老原新”重点产业创新领域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基本覆盖20个产业细分领域,总数达到52家,现有研发人员1815人、占职工总人数84%(包括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472人),各研发机构今年研发总投入达7.5亿元,累计攻克关键技术341项,形成技术标准76项,获得省、市级科技奖励35项。
二是鼓励成立的沈阳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研究院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对已认定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治理结构等实施绩效评价,并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
三是市工信局鼓励成立的沈阳市专精特新企业研究院在推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工信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培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与培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一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办法要求,及时制定和更新本省认定与培育工作实施细则,在审核中应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市工信局鼓励成立的沈阳市专精特新企业研究院积极参与专精特新认定第三方机构的遴选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华卿 联系电话: 15309888113 )
版权所有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2723471 传真:024—22740873 E-mail:bangongshi-sgxj@shenyang.gov.cn
网站地图 | 许可证号:辽ICP备2022009692号-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7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501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