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延续疫情下相关惠企政策的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建议
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散发局面,国家、省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也相继出台了《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多部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健康发展。1-3月份,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00.98万户,同比增长10.55%,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6%。其中,私营企业30.46万户,同比增长4.7%;个体工商户70.52万户,同比增长13.27%。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4.3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GDP的43.7%。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3.5%。4月以来,全市深入开展“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持续推动省、市惠企政策“直送、直办、直达、快办”,建立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每日调度,保障政策资金快落地、早见效。市人社局在上级政策未出台前,采取“免申直享”方式,按60%标准提前兑现稳岗返还资金,返还资金1.38亿元,惠及企业3.7万户,稳定就业岗位39.3万个;市科技局、商务局将原计划下半年发放的科技、外贸专项资金,提前至上半年发放,力争5月上旬落实到位;市营商局通过“一联三帮智慧平台“”民企直通车”APP和12345-8号键热线,收集企业政策诉求问题701个,已全部办结;市税务局落实减税政策,惠及市场主体超过20万户;市交通局发放出租汽车燃油补贴1.28亿元,惠及出租车司机1.9万余人。截至4月末,全市累计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总额约45亿元。
二、关于逐步完善涉企惠企政策体系,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的建议
2020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沈阳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调整、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时,起草部门在调研论证阶段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函询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企业家和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政策执行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近年来,我市惠企政策出台前,均充分征求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惠企政策出台后,各市直部门着力通过门户网站、传统新闻媒体、新媒体、助企帮扶干部直送等推动政策落实。以2022年2月10日由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例,政策起草期间,市工信局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先后实地走访10余个商(协)会,与170余户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深入交流,收集了企业在减轻税费负担、加强金融服务、鼓励科技创新、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诉求,同时结合各相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符合我市实际的20条政策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地,市工信局多措并举加强政策落实。一是利用各类平台进行政策发布。截至目前,人民网、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等10余家国家、省、市级各类线上线下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市出台《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30余家各类网站同步转载。二是组织召开《政策措施》宣讲会。会同市营商局举办“营商下午茶·走进商(协)会政策解读专场”,覆盖1.2万户会员企业的15家商(协)会代表在现场参会。配合市工商联举办了市领导联系商(协)会“面对面”交流座谈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对《政策措施》进行了专题宣讲,14家商(协)会参会,46家商(协)会组织近1000余户中小企业在线收听收看政策解读。三是制作政策解读微视频。组织各相关部门选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关注的政策条款,逐一录制政策条款解读微视频。2月24日起,20个政策解读视频及音频通过沈阳广播电视台旗下新闻早班车、沈阳早高峰等节目,986视频号、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云盛京APP以及“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四是推动政策兑现。截至目前,市税务局组织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55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69亿元,减免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1714万元。市工信局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服务平台奖励资金1978万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340万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820万元。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组织辖内银行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银行手续费、服务费2096.93万元,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9039户。市人社局牵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1320万元,惠及5011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累计涉及资金近7亿元。
三、关于加大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投入,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市科技局制定出台《沈阳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首次认定高企给予20万元、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政策。2021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95亿元,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主体给予后补助支持,2021年,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67家、同比增长44.0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402家、同比增长32.89%,雏鹰企业达到1065家、同比增长37.24%,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152家、同比增长72.73%,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11000家、同比增长37.5%。设立标准化补助专项,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2021年安排补助资金1300万元,获得支持的78个标准化项目共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8个、国家标准31个、行业标准20个、基础类标准19个,其中,国际标准比上年度增加5个,申报数量和质量居近3年之首。
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围绕我市企业技术需求,创新改革项目生成机制和资金配置方式,实行重点产业链项目“揭榜制”,通过“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方式,由企业作为技术需求方“出榜”,由高校、科研院所等具备实力的研发机构团队作为技术供给方“揭榜”,联合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按照企业研发投入的技术合同额配比补助资金,最高300万元。2021年支持企业“揭榜挂帅”项目25项,安排补助资金5936.5万元,;2022年确定企业“揭榜挂帅”33项,结合“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安排补助资金8478万元。引导各类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助力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券专项,引导我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实现开放共享,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21年支持科技条件平台机构及中小企业118家,引导推动企业研发投入约1317万元;共有35家单位研发了40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15家企业取得了知识产权15项,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成本降低了560余万元。
2021年,修订出台《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提质增量,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已备案技术转移机构上一年度绩效进行评价,评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021年新备案市级技术转移机构6家,我市累计达到53家,其中,高校院所等单位内设法人机构28家,独立法人机构25家。新获批3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省共6家),我市累计达到32家。评选13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补助390万元;我市11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补助220万。支持东北科技大市场提升影响力,2021年拨付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支持东北科技大市场收集并发布科技成果3961项,科技成果评估作价暨新技术发布56项,开展精准化路演及成果对接28场次,路演对接科技成果195项。制定出台《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对驻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沈阳企业转移转化的,按照合同费用的3%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2021年支持东北大学等高校院所项目57项,安排资金143.52万元,支持高校院所成果完成团队20个、涉及科技成果完成人37名,签订技术合同成交额5671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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