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园区服务配套功能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工业园区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联合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等单位,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产业园区的建设情况
建设工业园区有利于促进同类产业的集聚和整合,形成产业整体竞争优势,是发展区域经济和形成产业集群的有效形式和重要载体。近年来,沈阳市加快培育壮大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工业园区,推动园区集群化、专业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完善产业园区配套、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全面保障优化服务等工作涉及发改、工信、城建、交通、房产、人社、各地区政府、各工业地产开发商等多个方面、多个维度。
(一)明确开发区(园区)定位
目前,我市建成了14个特色鲜明的工业园区,国家级4个,包括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道义经济开发区)、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省级10个,包括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沈阳浑河民族经济开发区(沈阳大三好高科技园区)、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胡台新城)、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各个开发区(园区)均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计划、产业定位、发展方向、目标任务等。
(二)保障优化服务
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沈阳市推动服务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同时,制定了《沈阳市推动服务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主要任务清单》,确定了10项专项行动、30项具体任务,156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明确园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及任务,由相关部门进行有序推进。
(三)打造新型产业生态
我市积极推动工业园区“软件+硬件”建设,融入“产业社区”发展理念,努力把“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由单一产品制造向产业集群发展转变、由传统要素驱动向数字驱动转变、由资本驱动向人才驱动转变、由功能分区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转变。
(四)推进配套产业园区建设
我市围绕头部企业推进配套产业园区建设。立足重点产业链,以点带面,依次启动10个策划配套园区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研究制定“一园一策”支持政策,建立“一园区一基金一银行”金融支持体系,协调解决入园企业或项目资金需求,对头部企业配套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和招商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并协同县区和企业推动落实,力争年内全部启动建设。
(五)畅通园区运输通道
不断完善优化路网结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先后完成了南北快速干道、北一路高架桥、长青街快速路、沈辽路快速路、胜利大街、浑南大道等快速路的建设,强化外围工业园区与重要交通枢纽。二是加快建设“轨道上的城市”,带动工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顺利推进地铁线路建设,强化对工业园区的轨道支撑,带动区域地块开发与产业园区发展。
(六)促进“职住平衡”
2021年底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关于全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2022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2号),均提出加速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二、对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规划引领,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
按照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指示精神,我市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于2021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规划》明确提出全市重点规划建设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创新及电子商务、旅游休闲5大类34个服务业集聚区,面积约540平方公里。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3个,科技创新和电子商务集聚区10个。在现代物流集聚区中,国家物流枢纽依托沙岭铁路货运场站,联动沈阳综合保税区近海园区、近海物流枢纽等完善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功能;依托沈阳铁路综合货场内海关监管场站和铁路口岸完善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功能;通过集聚现代物流、国际经贸、智能制造、国际科创等临港产业完善陆港型物流枢纽功能。
(二)打造服务型经济,助推园区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规划》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依托铁西区、辽中区,编制形成了《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沈阳)建设方案》,推动沈阳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成功入选“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二是推动沈阳港和沈阳港多式联运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会同中外运、中铁沈阳局、沈阳海关、于洪区政府等有关单位,编制完成《国家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建设方案》。一期项目规划占地约20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3700万元。三是推动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全年沈阳中欧班列预计开行500列,开行数量位居东北第一、全国第七位,班列重箱率和兑现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居全国前列。
(三)立足重点产业链,提升头部企业配套能力
确定围绕汽车、机械装备、航空、电子信息、医疗装备等重点装备制造业领域头部企业实施本地配套能力提升行动,研究起草了《沈阳市提高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率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拟与省政策同步出台。在“推动提高头部企业本地配套能力水平”工作上我市获得省政府激励表扬,位列全省第一。谋划并推进头部企业配套园区,会同铁西、浑南、沈北等制造业主导区,组织沈飞、华晨宝马、沈鼓、机床等龙头企业,制定头部企业配套园区行动计划,采取“腾笼换鸟”和新建相结合方式,谋划10个配套园区,加快建设20个新建、在建配套园。目前,已经建立了“10+20”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推进体系、起草了园区招商方案、构建“一园区一基金一银行”金融支持模式,围绕土地保障、招商引资、转型升级、平台建设、人才引育5方面,形成25条政策清单。
(四)完善道路交通,方便企业职工出行
市交通局已对沈阳航空产业园、浑南物流园等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配套了多条公交线路。工业园区出行一般属于潮汐式,主要需求集中在上下班时间以点对点模式出行,因此,近年来,大东汽车城等专线相继开通,开启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提供线路运营亏损补贴的新模式。
(五)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2号),明确了在确保安全且满足环保要求前提下,可将工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室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营造更优雅、更宜居的租住氛围。具体政策措施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2号)。目前,相关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已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henyang.gov.cn。)公开。相关部门将组织协调各地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加快产业园区配套功能建设,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促进解决我市工业园区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工作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为落脚点,不断扩大保障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沈阳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周雪彤 联系电话:2284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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