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恩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沈阳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支持和帮助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的建议
2022年2月10日,市工信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两个维度,围绕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科技创新等七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支持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实现稳增长。
(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是坚持减税降费。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减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降税”政策,预计2022年帮助企业减税30余亿元。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机构在房租、物业费、交易费用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二是缓解融资难题。每年安排约1000万元财政资金,给予“小升规”企业贷款贴息;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预计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10亿元,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三是保障企业用工。聚焦“用工难”“用工贵”,每年安排40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企业人才引育补贴。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每年安排约3000万元财政资金,对服务水平更强、服务范围更广、服务质量更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基地给予奖励和补贴,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赋能增效。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助企做优。直指“专精特新”,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资金,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贷款等给予补贴。二是助企做强。以创新驱动为引领,每年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20万元、50万元后补助,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沈转化的优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分档奖励。三是助企做大。鼓励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对实现“规升巨”中小企业给予10万奖励;发挥5亿元规模的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领作用,加大对布局重点产业和前沿领域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供给。
(三)推动政策落实。一是利用各类平台进行政策发布。截至目前,人民网、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等10余家国家、省、市级各类线上线下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市出台《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30余家各类网站同步转载。二是组织召开《政策措施》宣讲会。会同市营商局举办“营商下午茶·走进商(协)会政策解读专场”,覆盖1.2万户会员企业的15家商(协)会代表在现场参会。配合市工商联举办了市领导联系商(协)会“面对面”交流座谈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对《政策措施》进行了专题宣讲,14家商(协)会参会,46家商(协)会组织近1000余户中小企业在线收听收看政策解读。三是制作政策解读微视频。组织各相关部门选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关注的政策条款,逐一录制政策条款解读微视频。2月24日起,20个政策解读视频及音频通过沈阳广播电视台旗下新闻早班车、沈阳早高峰等节目,986视频号、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云盛京APP以及“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四是推动政策兑现。截至2月末,全市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3.41亿元,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44亿元,发放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1010.94万元,减免小微企业银行手续费、服务费707.76万元,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5亿元。同时,1-2月全市新登记注册的25393户市场主体中,通过“放宽住所登记”政策采取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方式办理登记的达22474户,占比88.5%。
二、关于对“加强对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的建议
(一)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精准对接。一是多措并举确保人才招聘工作成效。形成《2022年沈阳市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方案》,设计了全年人才招聘系列活动。全年系列活动主题丰富,包括“五送进校园”,“沈阳站”巡回招聘活动,寒暑假返乡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月,中高级人才洽谈会等等,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多层次人才需求。系列活动采用线上线下招聘联动模式,不受时间不受地点限制,方便企业参加。同时,线上活动融入了直播带岗、直播进企、线上宣讲等模式,有效提升了招聘工作效果。系列活动覆盖时间广,满足企业不同时段用人需求,为企业和求职者架起了供需对接的桥梁。二是充分发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是一支为企业提供精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队伍,自2020年底设立以来,不断强化对企业的用工需求服务,通过与企业建立起对接名录、专员工作台账,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积极围绕企业开展定制式、个性化、管家型就业人才服务。
(二)加强民营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一是开展科技企业梯步培育工作。落实《沈阳市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按照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以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成长体系为抓手,通过实施实施企业源头培育行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企业精准服务行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科技型企业扩量提质。二是提升科技平台服务能力。实施《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力 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打造“5+4+7+N”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年系列活动。建立常态化对接工作推进机制,对接重点服务项目,推动科技创新平台有效释能,引领一批创新平台服务沈阳。三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消除信息不对称,搭建产业与技术,企业与人才之间的沟通对接桥梁,实行“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由发榜、揭榜双方共同商讨决定攻关技术路线,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榜单发布后,吸引全国百余家高校、院所及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有来自北京、广东、江苏等地的多家单位和创新研发团队与发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8个项目列入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争取资金1.63亿元;市“揭榜挂帅”科技计划第一批成功揭榜签约25项,技术合同登记额1.2亿元,研发总投入2.28亿元。第二批共发布榜单39项,预计研发总投入2.8亿元。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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