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布小升规奖励政策实施效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小升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的协办意见,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按照与您沟通后的意见,我局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小升规”奖励政策的背景与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200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些政策文件对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国家明确提出,“要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县级以上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绩效评价。”这一要求为我们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所谓“升规入库”是指及时将达到规模(限额)统计标准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纳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根据我国现行统计政策,遵循“先入库、再出数”“不在库、不出数”原则,这就意味着,如果法人单位不在名录库中,就不能纳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对于这些中小企业来说,升规入库对于企业发展十分重要且意义重大。企业升规入库是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的需要,是定期衡量地区主要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科学决策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培育壮大市场经济主体增强发展后劲的需要。
在升规入库企业奖励方面,国内有很多城市出台了政策。珠海市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和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18年新升规企业在2019年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15%(含15%)的7家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增长15%以上的75家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佛山市对2019年新入库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0万元,第一年给10万元,第二年留在库里则再给10万元。在市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各区须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分两年给予累计不少于30万元的奖励金。
积极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发展质量,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壮大规上工业经济,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发展势头有所减弱,对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增长造成了一定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上工业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和做大做强的政策和措施。2016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62号),该文件提出:“2016-2017年,对于首次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8年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18〕35号),2019年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沈阳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沈委发〔2019〕2号),上述两个文件规定:“对首次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小升规”奖励政策的落实情况
“小升规”奖励政策出台以来,我市累计支持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419户,安排奖励资金2480万元,其中,2016年首次升规企业166户(25户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资金955万元;2017年首次升规企业118户(24户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资金710万元;2018年首次升规企业135户(28户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资金815万元。
图1 首次升规企业项目落实情况
获得奖励的企业分布在电子信息制造业、航空产业、机械装备产业、建材产业、农副产品加工及纺织产业、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石油化工产业、冶金产业等9个行业。最近三年来,机械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及纺织产业以及其他产业升规入库的数量排在前三位。
行业分类 | 2017 | 2018 | 2019 | 合计 |
电子信息制造业 | 1 | 5 | 1 | 7 |
航空产业 | 6 | 2 | 6 | 14 |
机械装备产业 | 46 | 24 | 40 | 110 |
机械装备产业-机器人产业 | 0 | 1 | 0 | 1 |
建材产业 | 10 | 14 | 5 | 29 |
农副产品加工及纺织产业 | 33 | 24 | 16 | 73 |
其他 | 32 | 24 | 39 | 95 |
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 | 19 | 12 | 11 | 42 |
生物医药产业 | 8 | 4 | 3 | 15 |
石油化工产业 | 4 | 4 | 12 | 20 |
冶金产业 | 7 | 4 | 2 | 13 |
合计 | 166 | 118 | 135 | 419 |
不同行业的企业获得奖励强度如下表所示:
行业分类 | 一般产业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合计 |
电子信息制造业 | 3 | 4 | 7 |
航空产业 | 6 | 8 | 14 |
机械装备产业 | 89 | 21 | 110 |
机械装备产业-机器人产业 | 1 | 0 | 1 |
建材产业 | 27 | 2 | 29 |
农副产品加工及纺织产业 | 69 | 4 | 73 |
其他 | 74 | 21 | 95 |
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 | 40 | 2 | 42 |
生物医药产业 | 4 | 11 | 15 |
石油化工产业 | 17 | 3 | 20 |
冶金产业 | 12 | 1 | 13 |
合计 | 342 | 77 | 419 |
不同行业的企业获得奖励金额详见下表:
获得“小升规”政策奖励的企业行业分布及资金额度
单位:万元
行业分类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电子信息制造业 | 5 | 40 | 10 |
航空产业 | 55 | 15 | 40 |
机械装备产业 | 275 | 145 | 240 |
建材产业 | 55 | 75 | 25 |
农副产品加工及纺织产业 | 165 | 130 | 90 |
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 | 95 | 65 | 60 |
生物医药产业 | 65 | 35 | 30 |
石油化工产业 | 20 | 35 | 60 |
冶金产业 | 40 | 20 | 10 |
其他 | 180 | 150 | 250 |
合计 | 955 | 710 | 815 |
三、“关于公布小升规奖励政策实施效果的建议”的答复
(一)奖励首次升规企业信息发布情况。2018年10月23日在市经信委网站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7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名单》,2019年6月19日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8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名单》,2019年8月27日在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录入2018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名单。但2016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名单的确未在市经信委网站公示。
(二)首次升规企业奖励资金效益情况。从市统计局提供产值情况看:2016年新入库166户企业,2017年实现产值189.9亿元,同比增长39.8%;2018年实现产值214.5亿元,同比增长21.0%;2019年实现产值195.0亿元,同比下降8.6%。2017年新入库118户企业,2018年实现产值129.3亿元,同比增长54.1%;2019年实现产值141亿元,同比增长7.3%。 2018年新入库135户企业,2019年实现产值166.2亿元,同比增长58.5%。从市税务局提供纳税情况看:全市419户小升规企业2018年纳税10.6亿元,同比增长4%,增收0.4亿元,占全市税收的0.9%。其中实现增长的企业235户,占比为56.1%;税收发生下降的企业共有168户,占比为40.1%;2019年纳税13.8亿元,同比增长30.2%,增收3.2亿元,占全市税收的1.2%。其中实现增长的企业189户,占比为45.1%;税收发生下降的企业共有211户,占比为50.4%。
(三)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的评价
1.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的实施概况
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共涉及419家企业,本次调查共获取103张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企业中,都是在2017-2019三年享受到了此项奖励,享受奖励金额为五万元或者十万元。其中2017年有26家企业获得五万元奖励,6家企业获得十万元奖励;2018年有24家企业获得五万元奖励,9家企业获得十万元奖励;2019年有19家企业获得五万元奖励,12家企业获得十万元奖励。
2.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的总体满意度较高
根据数据显示,在受访的企业中,55.34%的企业认为此项政策非常满意,40.78%企业认为此项政策比较满意。满意和非常满意占比达到96.12%。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图2 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的总体满意度
3.受访企业获得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后取得的成效
在奖励资金投入方面,新技术研发,企业流动资金,产品生产方面投入较多,分别占33.98%,28.16%,24.27%,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图3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资金投入情况
4.受访企业对于获得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后还需要的政策支持
多数受访企业需要实施一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受访的企业中,65.05%受访企业认为在升规入库后需要在税收方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另外有35.92%和25.24%的企业认为需要提供技术以及创新研发的补贴政策和融资及资金申请方面的支持政策,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图4 受访企业在升规入库后还需要的政策支持
5.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的意见和建议
在奖励金额方面,有部分企业表示奖励金额太少需要加大奖励力度,并希望后续还能得到政府的支持与关注,政府应及时考核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发展扶持政策,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难题。
在政策信息获取方面,有企业反映获取政府信息滞后,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更加便捷的宣传渠道,可使企业对政策全面掌握,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企业也能用好各项支持政策。
在审批时间方面,多数企业需要半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申请到,时间有些长,建议政策审批效率应进一步提升,进而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表34 受访企业对于首次升规入库企业奖励的意见和建议
序号 | 问题 | 意见及建议 |
1 | 企业获取政府信息滞后 | 加大政策奖励力度 |
2 | 补助金额太少 | 希望以后能有便捷渠道全面对政府升规入库奖励政策全面掌握,更好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企业也能用好政府对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 |
3 | 对相关政策解读不明确,奖励政策单一,无针对性,短期内对企业的发展没有起到改善的作用,无明显成效 | 希望除了资金奖励外,后续还能得到政府的支持与关注,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考核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发展扶持政策,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难题。 |
(四)营收5000万元以上的受访企业对政策的评价
在现实情况下,有的企业不愿意升规入库,主要是对企业发展的方向、未来预期不确定,担心升规入库后企业缴纳的税费会增加、承担的责任也相应增加,因此有些企业虽然早已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标准,但是企业一直未办理升规入库手续。所以存在部分首次升规入库企业营业收入显著高于规上工业企业标准的情况。
我局民营经济发展处对2018年首次升规入库且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35户企业进行电话咨询,其中24户企业接听电话并回答提问,具体情况如下:
33%的企业(8户)2018年前已经达到规上企业标准,只是没有办理升规入库手续,2018年国家四经普发现,统计部门指导企业办理升规入库手续。
25%(6户)的企业是汽车零部件企业,是奔驰、宝马的供应商,按订单生产,订单充足,企业效益好。
12.5%(3户)的企业进入国网采购目录,订单充足,企业效益好。
8%(2户)的企业是新建企业承接原有业务。
8%(2户)的企业是再生资源企业,为本钢、鞍钢等配套。
12.5%(3户)的企业依靠市场行情、本地资源等便利条件,效益较好。
由于首次上规入库企业奖励政策的性质是奖励,只要企业办理了升规入库手续,根据沈阳市产业政策文件的要求,就需要给企业相应的奖励金额。对于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来说,5万元或者10万元的奖励金额对于企业的帮助不大,但是根据政策要求,这是企业应该享受的奖励,市工信局应根据政策予以拨付。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也认真讨论,下一步拟对首次上规入库企业奖励政策进行优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对中小工业企业的梯度培育政策。加强对上规企业后备培育工作,积极摸清可以升规入库的企业底数,鼓励企业升规入库;对于已经符合升规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引导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很多企业担心入规后,各项费用负担增加,同时由于政府各部门对企业的关注度提高,各种会议、评比、视察等社会活动频繁,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人工成本和接待成本,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分析企业不愿升规背后的政策因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企业在执法检查及其他方面的负担,消除企业对于上规后负担增加的顾虑。
三是落实2019年度首次上规入库企业奖励资金,奖励企业141户,奖励资金共计855万,已于10月15日前全部拨付到企业账户。下一步将奖励企业名单录入沈阳市正风肃纪大数据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小升规”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李延龙联系电话:13604929869)
版权所有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2723471 传真:024—22740873 E-mail:bangongshi-sgxj@shenyang.gov.cn
网站地图 | 许可证号:辽ICP备2022009692号-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7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501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