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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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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高质量打造沈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集群的建议》(第023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罗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打造沈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集群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沈阳产业集群发展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总体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集群建设,坚持“创新引领、核心制造、传统赋智、服务支撑”培育思路,着力提升技术“先进性”、产业链“价值性”、产业规模“集聚性”、赋能转型“促进性”,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加速发展,形成传统产业转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良好格局。

目前,集聚了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企事业单位1980家,规上企业537户,其中龙头企业25户,主导产业实现产值1213.2亿元。集群已成为我国东北地区智能制造技术创新“发源地”、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解决方案的“输出地”、示范应用“领航区”,为打造世界级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奠定了基本条件。

二、对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针对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的答复。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沈阳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沈阳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系列方案和计划,做到五年有规划、三年有方案、一年有计划。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加快集群培育,构建“1+2+5”常态化工作体系。“一个小组”,即沈阳市推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发展工作小组;实施“两项机制”,即组织集群实施“链长制”“链主制”;推进集群“五个一批”,即扶持一批企业、组织一批项目、打造一批优质园区、推进一批重大事项、攻关一批核心技术。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与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等部门产业链发展互融互嵌、协同组织,与各地区联动推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发展的工作合力。建立市级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区三级纵向贯通、促进机构空间整合的工作体系。

(二)针对建议“二、加快补全产业链”的答复。

一是提升产业链弹性与韧性。围绕机器人、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装备、航空、通用机械、智能医疗装备等重点行业产业链“断点弱点堵点”,修订产业链提升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及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梳理产业链上核心零部件断点弱点40个,“补短板”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44个,解决相关产业链断点弱点16个。二是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印发《沈阳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企业主体“梯度培育”工程,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省、市三层梯度培育库,实行分类指导、运行监测、动态管理、持续推进。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培育。深入实施“兴沈英才人才”“盛京人才”等人才集聚工程,推出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骨干人才,给予分档资助奖励。实施“链主”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持续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做到“按图索骥”,建成沈阳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沈阳现代制造服务职教集团,建立“1+1+N”的双元职教体系。

(三)针对建议“三、构建交叉联合创新格局”的答复。

一是持续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组建实质性产业联盟,策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揭榜挂帅”项目30个,组织140多家科研单位与“发榜方”进行对接,推进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2021年以来,支持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58个项目,总研发投入2.5亿元,预计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100个。集群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219项。二是创新载体建设步伐加快。目前,集群拥有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30个,省级技术创新载体42个;其中,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7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7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4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个,已经覆盖机器人研发制造“软、硬”件多个领域,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和国内标准数量237个,有效加快了机器人核心技术、核心部件及产品的研制进程。集群积极支持创新创业,探索实施“双创+楼宇”“双创+骨干企业”“双创+产业园区”等创新载体建设新模式,规划建设“研发创新+创业孵化+规模产业化”全链式的产业载体,集群内“双创”载体面积达26万平方米,集聚创新创业人员达1.2万人,在孵企业(团队)超过410家(个),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载体的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日益形成。三是促进机构带动产学研深入合作。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是“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机器人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机器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等10余个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在促进机构的推动下,集群成员产学研合作、联合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攻克了工业机器人视觉识别定位、智能控制、互联网环境下的机器人信息模型、数字化车间等32项共性关键技术,集成电路原子层沉积镀膜设备关键核心部件设计制造、工业软件&控制平台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有效增强了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针对建议“四、强化领军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的答复。

一是注重发挥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东北大学、新松机器人和沈阳机床等单位的技术优势和骨干带动作用,着力打造龙头企业、优势产业链为核心的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研发集聚区。2021年,集群企业研发总投入达60.55亿元,平均研发强度6.36%。2022年1-6月以来,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852个,研发投入强度为4.99%,高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二是初步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集群拥有大中小企业递次发展结构。1980家企事业单位中,规模以上企业537家,主板及新三板上市企业18家,单项冠军企业5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9家,全面覆盖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链上中下游,上游拥有通用机器人、沈阳机床、拓荆等企业,能够生产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装备等;中游拥有沈阳新松、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单位,在电子、医药、汽车、航空等领域已形成成熟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下游是基础雄厚的制造业应用领域。

三、下一步工作

以“锻长板、补短板、强企业”为路径,以智能制造细分产业强链补链为重点,以智能制造深度应用为抓手,以源头技术创新、高端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系统解决方案为主攻方向,构建世界级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到“十四五”末,力争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集群产值年均递增20%,突破2000亿元。

一是持续壮大集群规模,增强发展底气。做强新松、沈鼓、特变沈变等头部企业。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每年外出招商4次以上。到2023年,集群新增规上企业200户、“专精特新”企业20户、高新技术企业900户。

二是打造集群创新平台,提高创新效率。支持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等“国字号”“省字号”创新平台提升创新效能。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五基”项目。到2023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000家;实施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30个;在工业机器人,五轴加工中心,PECVD、CVD刻蚀设备方面,形成一批战略性产品。

三是促进融合发展,赋能四化发展。加速智能升级,到2023年,每年推进智能升级项目、应用场景建设各100个,3000户企业上云。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制造模式,2023年,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达50个。推动服务化转型,到2023年,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达120个,创建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拓展高端产品应用,智能制造赋能推进智能电网成套设备、三代核主泵、先进无人机研发。

四是构建网络协作体系,深化要素集聚。进一步完善集群支持政策。构建“天使+项目+专项”功能基金体系。加大科技“揭榜挂帅”支持力度,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等,开通应用沈阳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到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300人,建成国家”双千兆”城市。

再次感谢您对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史鑫  联系电话:2284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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