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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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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我市系统性落地的建议》(第020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周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我市系统性落地的建议》(沈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04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开展情况

    近十年来,我市的汽车产业在华晨宝马等整车企业的带动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2022年汽车产业完成产值2995.7亿元,同比增长2.6%,占全市工业比重47%。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实施,我市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也有了较为快速的增长。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接近10万辆,增速达38.1%,占整车比重升至13.4%,汽车产业正在加速由传统燃油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型。

截至2022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28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4.48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带来了充电需求的大幅增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逐步加快,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终端约16700个,其中围绕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公交专用场站、旅游景点等多个领域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终端约3200个,利用小区私家车位及车库建设私人充电终端约13500个。

   二、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在新能源汽车投资方面:首先,全市正在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引入新能源汽车企业。瞄准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及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充分利用沈阳市现有整车生产资源,计划引入1-2家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构建新能源汽车整车多极发展格局。其次,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加快华晨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年底前实现动力电池车间主体封顶。二是加快华晨宝马第三工厂项目建设,年底前二期冲压车间设备安装完成。三是加快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一期厂房基础施工。四是加快推进采埃孚新能源电驱动系统生产基地、深圳华翔电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协鑫集团换电装备制造基地等一批新能源汽车强链补链项目的建设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进一步壮大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规模,加速上下游产业链集聚,推动汽车产业加速向电动化转型,将沈阳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在新能源汽车应用方面:2021年6月出台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新增申请或更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城市物流、道路客运、巡游出租、市政服务、环卫、通勤等领域用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私人消费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消费,积极树立电动化交通和低碳出行理念。

(三)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认真执行《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在新建建筑物充电设施建设、已建成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的推广工作。例如,文件中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与项目同步交付车位中,配建充电设施的不少于车位总数10%。新建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15%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同时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支持,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方面,对公共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我们计划研究制定新能源充(换)电服务示范站的评定标准,加快推动符合标准的增量示范站落地建设。以服务示范站的建设推广倒逼充(换)电建设运营及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关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2021年12月31日, 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明确了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根据国家四部委文件(财建〔2021〕466号)精神,结合我市在2021年6月已经发布《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的实际情况,不再新出台对我市新能源汽车购置的补贴政策。但是,我们将通过落实沈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从支持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倡导绿色消费,积极树立电动化交通和低碳出行理念等方面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激发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意愿和信心,形成沈阳市特有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

继续坚持新能源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着力做优发展环境、健全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扩大推广应用。今年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1万辆,推广应用总量达到7万辆,公共充电终端达到7000个。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将沈阳建设成适合新能源汽车发展和使用的绿色低碳能源城市。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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