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纾困当下我市中小微企业尽快推出有效扶持性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的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 我市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截至2022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突破百万户,达到108.6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7%。其中,私营企业32万户,同比增长7.3%;个体工商户76万户,同比增长10.3%。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80.3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GDP的43.9%。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11户。
2023年3月22日,沈阳市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近千家企业参加了大会,新伟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会上,现场发布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出政策“组合拳”。
《三年行动计划》围绕8项主要任务,提出了29项具体实施举措。提出到2025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180万户,年均增长20%以上。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0%左右。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
《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六方面36项政策措施。预计将提供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资金约9亿元,为企业减免、缓缴、返还各类资金超35亿元。
《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五项改革措施,提出31个领域137项改革举措,涵盖218项具体工作任务。
政策措施的出台,表明了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提振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沈阳投资发展的信心。
第二部分 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多项并举,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系列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举措,我市也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综合施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效果已经显现。从民营企业贷款看,截至2022年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790.7亿元,比年初增加492.3亿元,增速9.3%,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聚焦普惠金融领域,截至2022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37.0亿元,比年初增加230.3亿元,增速28.5%,高于全市平均增幅20.5个百分点。
(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向民营企业倾斜
2019年,我市印发《沈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银行机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服务民营企业的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按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目前,已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资金3203万元,政策效应有效发挥。
2022年,我市出台《沈阳市支持小微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600余户新增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583万元。
(二)优化融资平台功能,融资对接实现网络化
企业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是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载体。企业征信平台已于2023年2月2日正式获得人民银行备案,成为我市首家获得人民银行备案的国有征信机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促进了信用评估功能与撮合服务功能的有效融合。目前,企业征信平台已累计采集税务局、人社局等11家主要数据源单位12大类数据、16亿条数据,采集量已在全国领先;已累计获得企业授权超过7000户,征信报告查询量3万余次,服务信贷投放总额近2000亿元。依托企业征信平台创新推出“征信+”线上信用产品,如与建设银行联合推出“沈城智慧快贷”,基于小微企业社保缴交信息,采用线上自助贷款流程,对满足条件的沈城小微企业实现线上审批、自动放款,已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8665户,授信金额56亿元。
(三)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政府融资手段和融资产品
建立项目推送和常态化对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可贷快贷。2022年,累计推送5批次2645户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350余场银企精准对接,为677户企业解决融资112亿元。召开全市金融形势分析会议暨政策项目推介交流会,向金融机构推介397个重点项目。聚焦重点项目领域,组织召开城市更新融资推进会,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授信机制支持我市城市更新建设;组织召开科技企业专项银企对接会,推介辽科贷、辽知贷、辽贸贷等金融产品;聚焦军民融合领域,出台专属融资服务行动方案,助力军民融合企业扩大再生产。
建立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的法人银行机构给予300万元,撬动法人银行机构用好央行低成本资金。目前,已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27.9亿元,发放支农再贷款12亿元,再贷款发放利率4.8%,比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截至2022年末,全市累计审核169.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贴息1.2亿元,服务7680户企业和9362人。2022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额度4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5倍,居全省首位。其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额度38.7亿元,占比96%。
持续开展“助保贷”业务。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4140万元,合作范围扩展至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盛京银行沈阳分行等7家银行。“助保贷”服务中小微企业141家,拨付风险补偿金28万元,拉动银行“助保贷”业务品种贷款2.8亿元(1:10放大),风险补偿金使用率达到67.6%。其中,民生银行沈阳分行作为首批“助保贷”业务合作银行,已拉动银行“助保贷”业务品种贷款5.9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201家,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延续疫情下相关惠企政策的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散发局面,国家、省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也相继出台了《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多部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去年1-3月份,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00.98万户,同比增长10.55%,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6%。其中,私营企业30.46万户,同比增长4.7%;个体工商户70.52万户,同比增长13.27%。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4.3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GDP的43.7%。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3.5%。4月以来,全市深入开展“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持续推动省、市惠企政策“直送、直办、直达、快办”,建立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每日调度,保障政策资金快落地、早见效。市人社局在上级政策未出台前,采取“免申直享”方式,按60%标准提前兑现稳岗返还资金,返还资金1.38亿元,惠及企业3.7万户,稳定就业岗位39.3万个;市科技局、商务局将原计划下半年发放的科技、外贸专项资金,提前至上半年发放,力争5月上旬落实到位;市营商局通过“一联三帮智慧平台”、“民企直通车”APP和12345-8号键热线,收集企业政策诉求问题701个,已全部办结;市税务局落实减税政策,惠及市场主体超过20万户;市交通局发放出租汽车燃油补贴1.28亿元,惠及出租车司机1.9万余人。截至去年4月末,全市累计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总额约45亿元。
三、逐步完善涉企惠企政策体系,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2020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沈阳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调整、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时,起草部门在调研论证阶段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函询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企业家和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政策执行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近年来,我市惠企政策出台前,均充分征求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惠企政策出台后,各市直部门着力通过门户网站、传统新闻媒体、新媒体、助企帮扶干部直送等推动政策落实。以2022年2月10日由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例,政策起草期间,市工信局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先后实地走访10余个商(协)会,与170余户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深入交流,收集了企业在减轻税费负担、加强金融服务、鼓励科技创新、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诉求,同时结合各相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符合我市实际的20条政策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地,市工信局多措并举加强政策落实。一是利用各类平台进行政策发布。截至去年底,人民网、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等10余家国家、省、市级各类线上线下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市出台《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30余家各类网站同步转载。二是组织召开《政策措施》宣讲会。会同市营商局举办“营商下午茶·走进商(协)会政策解读专场”,覆盖1.2万户会员企业的15家商(协)会代表在现场参会。配合市工商联举办了市领导联系商(协)会“面对面”交流座谈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对《政策措施》进行了专题宣讲,14家商(协)会参会,46家商(协)会组织近1000余户中小企业在线收听收看政策解读。三是推动政策兑现。截至目前,市税务局组织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55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69亿元,减免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1714万元。市工信局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服务平台奖励资金1978万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340万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820万元。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组织辖内银行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银行手续费、服务费2096.93万元,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9039户。市人社局牵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1320万元,惠及5011人。《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累计涉及资金近7亿元。
四、加强政策支持,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2022年2月10日,市工信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两个维度,围绕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科技创新等七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支持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实现稳增长。
(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是坚持减税降费。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减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降税”政策,2022年帮助企业减税30余亿元。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机构在房租、物业费、交易费用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二是缓解融资难题。每年安排约1000万元财政资金,给予“小升规”企业贷款贴息;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预计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10亿元,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三是保障企业用工。聚焦“用工难”“用工贵”,每年安排40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企业人才引育补贴。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每年安排约3000万元财政资金,对服务水平更强、服务范围更广、服务质量更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基地给予奖励和补贴,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赋能增效。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助企做优。直指“专精特新”,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资金,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贷款等给予补贴。二是助企做强。以创新驱动为引领,每年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20万元、50万元后补助,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沈转化的优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分档奖励。三是助企做大。鼓励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对实现“规升巨”中小企业给予10万奖励;发挥5亿元规模的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领作用,加大对布局重点产业和前沿领域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供给。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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