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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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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支持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42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董开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  我市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截至2022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突破百万户,达到108.6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7%。其中,私营企业32万户,同比增长7.3%;个体工商户76万户,同比增长10.3%。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80.3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GDP的43.9%。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11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先后明确提出的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省委作出的启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180万户,年均增长20%以上。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0%左右。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围绕开展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开展产业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等8项主要任务,提出了29项具体实施举措。目前,《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分别于3月20日、3月2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2日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现场发布,3月23日经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部分  意见建议的答复

    我市始终将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金融供给,重点围绕扩大金融业务规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等方面,推进金融服务本土企业发展。

一、多项并举,为企业发展创建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做大金融业务规模

金融业作为我市支柱性产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存贷款余额均位居东北首位、均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11位,我市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存贷款余额均突破两万亿元的城市。截至2022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535亿元,增速3.7%,占GDP比重6.9%。稳健运营的金融业,为包括绿色产业在内的实体经济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和优质金融服务。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常态化银企信息推送和项目对接机制,累计推送5批次2645户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350余场银企精准对接,成功为677户企业解决融资112亿元。截至2022年末,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20777.3亿元,比年初增加1547.2亿元,同比增长8.0%,连续12个月新增投放、同比增速领先全省。

(三)有效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质效

截至去年底,我市有52家小贷公司,当年累计贷款15.12亿元,缴纳税款0.85亿元;存量典当行129家,在当余额18272万元;融资租赁公司282家(含4家经省金融局认定机构),年投放资金1.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余额3.6亿元,业务领域涉及电力新能源,制造业,公共交通,酒店业,以及化工、供热、热电联产、汽车销售等行业;商业保理公司105家(含2家经省金融局认定机构),在保业务余额2725万元,业务领域涉及物流运输业、制造业、环保、医疗等行业。全市共有融资担保机构30家,其中持牌机构17家,当年累计担保额131.68亿元,累计担保企业户数20162户,在保责任余额265.09亿元,在保企业户数38197户,累计担保收入3.77亿元,纳税0.85亿元。  

二、拓宽创新视野,为企业发展添加科技含量

(一)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着力开展企业源头培育等3个专项行动19项具体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下发至各区、县(市)构建市区协同推进机制。鼓励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2022年,我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共支持科技型企业1700余家,支持资金超2亿元,进一步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了企业创新发展。

(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技术攻关

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2021年以来,市科技局通过实施“揭榜挂帅”专项,支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前共立项支持了3个批次。通过“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解决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一批创新型产品。为全面了解我市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链情况,组织相关企业填报了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清单,了解和掌握企业存在的“卡脖子”技术问题、技术攻关成效和下一步技术攻关安排,进一步推进构建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的生态圈建设。

(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学研合作

鼓励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单位,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建立创新资源集聚、组织开放运行、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学研联盟,并以联盟为平台,通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制定标准,以及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的活力,带动产学研深度合作。

三、加大亲商力度,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一)持续开展“营商下午茶”活动,构建政企互通感知系统

活动以“茶清人亲”为导向,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目标,以“实际解决企业各类问题”为核心,为企业与政府各部门搭建“面对面”沟通桥梁。示范并倒逼机关干部在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转变。广泛邀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商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活动,现场提出对政府相关部门和地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诉求,责任单位现场解答、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录入系统建档立卷,营商局跟踪解决直至销号办结。着力对企业历史遗留疑难诉求问题、跨部门复杂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督促、协调有关责任单位迅速予以解决落实,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和优化。“政策宣讲专场”、“非公党建专场”、“供电专场”等受到了企业群众的普遍好评。共举办76期“营商下午茶”,661家企业参加现场活动,5000余家企业进行网络互动,收集办理意见建议及诉求问题768件。《焦点访谈》、《东方时空》于2022年12月24日对上述活动进行了介绍。

(二)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坚持为企业与政府各部门搭建“面对面”沟通桥梁,推进“营商下午茶”活动向纵深开展。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聚焦企业关注,注重实际效果,全程跟踪问效,全力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方位、多维度为全市百万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打造沈阳品牌。

我市始终将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创建良好营商环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金融供给,重点围绕扩大金融业务规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等方面,推进金融服务本土企业发展。

四、强化服务效能,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相关服务举措,拓展服务功能和范围,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

(一)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

为强化服务效能,实行企业登记、公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高频开办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开发建设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实现登记注册“掌上办”,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二)依托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加强惠企政策宣传

下步将聚焦企业反映“政策传导不到位”、“政策获得感不强”、小微企业数据共享度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其数据和信息平台的作用,不断扩大服务小微企业的领域和能力,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一是及时梳理全市惠企政策,精准向社会公示,使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通过一个窗口便能了解国家及各级政府惠企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对涉及小微企业可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进行分类提炼,以简洁的方式展示扶持政策的核心内容以及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途径。三是进一步推动市直部门数据下载,依据下载数据扶持小微企业,并推动惠企信息公示,切实提高政府扶持政策实施的透明度,督促相关政策落实。四是依托“三大展示平台”专栏作用,形成市场监管与工信、人社、科技、商务、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积极帮助优质小微企业做好展示宣传。

(三)积极支持个体经济的发展

2022年11月,国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我市将有力发挥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统筹推动作用,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落实,逐步形成有力的工作体系和支持机制,促进个体工商户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五、构筑人才高地,为企业发展加油助力

(一)人才政策方面

完善人才招、引、育、留、用个性化政策。近几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和“补充9条”以及配套细则,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去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兴辽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我市在“人才新政3.0政策”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兴沈英才计划”。“兴沈英才计划”共125个政策点,围绕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六大人才工程”:1.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2.产业人才支撑工程;3.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4.技能人才培养工程;5.实施“三链融合”的带土移植团队引育工程;6.实施符合振兴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工程。

一是围绕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政策保障。将各类优秀人才纳入我市人才政策体系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建设人才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贴身服务解决人才在住房公寓、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二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舒心就业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协调企业,在人才政策、用工招聘、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技能工人培训教育方面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惠企政策。依据省“技能辽宁”、市“兴沈英才计划”等文件,我相关部门制发了《“技能沈阳创新行动”实施方案》并修订完善了《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惠企政策。依据国家、省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相关文件,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提供政策依据,指导技工院校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方向,拨付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补助资金365万元,推荐国家级基地1个,国家根基工程基地2个、省级基地2个,新建市级基地6个,以技能人才为基础,企业需求为指引,夯实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工作。

二是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需求,积极谋划、广泛宣传、扎实推进。截至去年底,累计开展补贴性培训76487人次;累计企业职工培训6.5万余人次,累计开展在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中培养新型学徒 3477人次;仅需急缺职业(工种)包含电工、保安、车工、餐厅服务员、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员、育婴员等培训9930人次,累计发放职业培训券 50000张,新增高技能人才12393人,取得证书68772人。

三是突出示范传承,签约大师带徒。根据《沈阳市技能大师签约带徒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1〕30号)制定申报指南,加强服务规范标准细化监管,在全市启动“大师带徒”申报工作。通过技能大师们的身体力行向徒弟们传递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言传身教向徒弟们传授精湛技艺。努力为企业培养出更多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实现技能强市的目标。截至目前,我市开展“技能大师签约带徒”活动师傅46人,共带徒180余人。 

四是突出人才引进,扩大技能队伍。为增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育力度,出台《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 19号、《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20 号),召开我市人社系统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培训部署会,开发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线上申报监管系统,现已进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网上申报工作。于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进行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在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竞争力和城市吸引力,目前已审批发放22人次,1.4万余元,现在每月都有新增、新审批。极大提高企业招收高技能人才职工能力。

五是加强宣传,提高培训能动性。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提高企业职工和企业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在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评选中,沈阳沈飞工业集团公司1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1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奖励资金分别为50万、30万。在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选评中,1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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