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的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 我市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截至2022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突破百万户,达到108.6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7%。其中,私营企业32万户,同比增长7.3%;个体工商户76万户,同比增长10.3%。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80.3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GDP的43.9%。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11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先后明确提出的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省委作出的启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180万户,年均增长20%以上;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0%左右。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围绕开展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开展产业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等8项主要任务,提出了29项具体实施举措。目前,《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分别于3月20日、3月2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2日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现场发布,3月23日经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部分 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多项并举,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系列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举措,我市也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综合施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效果已经显现。从民营企业贷款看,截至2022年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790.7亿元,比年初增加492.3亿元,增速9.3%,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聚焦普惠金融领域,截至2022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37.0亿元,比年初增加230.3亿元,增速28.5%,高于全市平均增幅20.5个百分点。
(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向民营企业倾斜
2019年,我市印发《沈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银行机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服务民营企业的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按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目前,已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资金3203万元,政策效应有效发挥。
2022年,我市出台《沈阳市支持小微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600余户新增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583万元。
(二)优化融资平台功能,融资对接实现网络化
企业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是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载体。企业征信平台已于2023年2月2日正式获得人民银行备案,成为我市首家获得人民银行备案的国有征信机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促进了信用评估功能与撮合服务功能的有效融合。目前,企业征信平台已累计采集税务局、人社局等11家主要数据源单位12大类数据、16亿条数据,采集量已在全国领先;已累计获得企业授权超过7000户,征信报告查询量3万余次,服务信贷投放总额近2000亿元。依托企业征信平台创新推出“征信+”线上信用产品,如与建设银行联合推出“沈城智慧快贷”,基于小微企业社保缴交信息,采用线上自助贷款流程,对满足条件的沈城小微企业实现线上审批、自动放款,已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8665户,授信金额56亿元。
(三)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政府融资手段和融资产品
建立项目推送和常态化对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可贷快贷。2022年,累计推送5批次2645户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350余场银企精准对接,为677户企业解决融资112亿元。召开全市金融形势分析会议暨政策项目推介交流会,向金融机构推介397个重点项目。聚焦重点项目领域,组织召开城市更新融资推进会,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授信机制支持我市城市更新建设;组织召开科技企业专项银企对接会,推介辽科贷、辽知贷、辽贸贷等金融产品;聚焦军民融合领域,出台专属融资服务行动方案,助力军民融合企业扩大再生产。
建立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的法人银行机构给予300万元,撬动法人银行机构用好央行低成本资金。目前,已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27.9亿元,发放支农再贷款12亿元,再贷款发放利率4.8%,比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截至2022年末,全市累计审核169.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贴息1.2亿元,服务7680户企业和9362人。2022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额度4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2.5倍,居全省首位。其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额度38.7亿元,占比96%。
持续开展“助保贷”业务。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4140万元,合作范围扩展至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盛京银行沈阳分行等7家银行。“助保贷”服务中小微企业141家,拨付风险补偿金28万元,拉动银行“助保贷”业务品种贷款2.8亿元(1:10放大),风险补偿金使用率达到67.6%。其中,民生银行沈阳分行作为首批“助保贷”业务合作银行,已拉动银行“助保贷”业务品种贷款5.9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201家,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加强直接融资,资本市场建设取得突破
2022年,全市新增何氏眼科、拓荆科技、富创精密等3家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科创板实现上市,全部为民营企业,累计融资72.27亿元。新增宏远电磁线、航安型芯、麟龙股份等3家企业向深交所创业板、证监会(上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3家企业全部为民营企业。新增华天航空、东方钛业、来金股份、麟龙股份、新松医疗等5家企业在证监局辅导备案,民营企业占比80%,民营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服务效能,助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一)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
实行企业登记、公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高频开办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开发建设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实现登记注册“掌上办”,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二)依托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加强惠企政策宣传
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是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的服务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平台,目的是提高小微企业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便捷性、加强对小微企业享受公共资源的监督以及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相关服务。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企业反映“政策传导不到位”、“政策获得感不强”、小微企业数据共享度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其数据和信息平台的作用,不断扩大服务小微企业的领域和能力,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一是及时梳理全市惠企政策,精准向社会公示,使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通过一个窗口便能了解国家及各级政府惠企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对涉及小微企业可享受的各类扶持政策进行分类提炼,以简洁的方式展示扶持政策的核心内容以及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途径。三是进一步推动市直部门数据下载,依据下载数据扶持小微企业,并推动惠企信息公示,切实提高政府扶持政策实施的透明度,督促相关政策落实。四是依托“三大展示平台”专栏作用,形成市场监管与工信、人社、科技、商务、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积极帮助优质小微企业做好展示宣传。五是发挥融资专栏等作用,促进网上银企对接,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三)积极支持个体经济的发展
2022年11月,国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我市将有力发挥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统筹推动作用,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落实,逐步形成有力的工作体系和支持机制,促进个体工商户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活跃营商氛围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编制《沈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创新“五级业务梳理”,厘清政务服务底数。会同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先进技术团队以“数据关系”作为业务梳理的最小单元,按照“事项-情形-材料-字段-数源”逐级递进拆解,形成清晰的政务数据关系图谱,累计梳理市、区两级标准化事项2851项;三是优化调整438项行政职权事项。在事项梳理过程中,针对既有事项存在依申请办理事项依据不充分、事项办理方式不规范、事项办理情形划分不精准、同事项多层级反复申报等问题,提出相应职能优化调整意见,共涉及28个部门的438项政务服务事项。
(二)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营商局深入实施“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从需求侧、供给侧、平台侧三侧协同发力,推动“一网通办”能力跃升。累计优化调整395项政府职能,2270项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或免于提交,建设上线“开加油站一件事”等1000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政务服务整体效能大幅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有效增强。主要为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业务梳理,厘清政务服务底数。以“数据关系”替代“事项”作为业务梳理的最小单元,按照“事项-情形-材料-字段-数源”逐级递进拆解,形成清晰的政务数据关系图谱。累计梳理市、区两级标准化事项2851项,细分情形8539个,形成标准材料2611个、标准字段4772个,从国家、省、市级平台分类探寻相对应的7383项数据来源,彻底理清我市政务服务底数。二是强化职能调整,规范政府内部流程。梳理形成395项职能优化调整,按照“腾、合、放、转、调”方式分类优化。累计减少253项事项、优化142个办理流程、取消1611个申报材料、精简603个办理环节,政府行政成本大幅降低,部门审批效率提高21.6%。三是强化数源对接,实现材料共享复用。按照政府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第三方机构出具等3种类型严格规范申请材料,并分类施策、逐项推进。累计推动国家、省、市三级2270项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或免于提交,有效减轻用户申报负担。截至目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跑动次数压减至1.1次,平均办理时限缩短46.9%,政务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四是强化场景上线,提供惠企便民服务。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建设上线“智能办”“零材料”“跨层级”“跨部门”“秒批秒办”“都市圈通办”“证明在线开具”7类1000个特色服务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条件预检、情形引导、辅助填表、自动审批等多种智能化服务,切实增强用户办事体验。累计减少材料502个,减少环节209个、减少跑动245次,平均申报时间缩短64.9%,政务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群众感受度得到有效提升。
(三)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一是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重点对政务服务场所设施、进驻管理、业务运行、投诉建议、监督评价等5方面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统一各级政务服务综合性办事场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完成对全市2181个政务服务场所信息全面梳理,并同步更新上传至“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数据信息完整度、准确度。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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