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建议(第0203号)
的答复
苏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助力辽中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民营经济总体情况
(一)沈阳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132.1万户,同比增长18.0%;实有民营经营主体达127.8万户,同比增长18.4%,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7%(2021年98.6万户,2022年107.9万户);私营企业35.7万户(2021年29.8万户,2022年32.0万户),同比增长11.6%,占经营主体总量的27.0%。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3554.3亿元,同比增长5.7%,占全市43.8%(2021年45.3%,2022年43.9%)。民营经济实现税收539.8亿元,同比增长20.4%,占全部税收的43.3%(2021年50.1%,2022年39.8%)。累计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2户,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8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56户,创新型中小企业119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4804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二)辽中区民营企业发展情况
目前在辽中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工业小微企业1700多户,涵盖有农副产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加工、非金属矿物质制造业等几大门类。主要有大米、饲料、木制品、白酒、橡胶塑料制品、机床配件、增(减)速机、汽车配件、机械零部件、铸件、电线电缆等产品。这些小微企业的存在,尤其是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新材料企业等优势成长型企业,在保障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更在推动全区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2023年,辽中区培育和世泰通用钛业有限公司等创新型中小企业30户、世润重工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户、辽河特种玻璃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户。泰尔兰牧业等科技型中小企业200户、克达饲料等高新技术企业55户、正京电线电缆等瞪羚企业4户。组织“政、银、企”对接会,12家重点企业参会,参会企业融资需求金额约3.2亿元,会上建立银企联系6家,贷款贴息申报共涉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家、新增升规工业中小企业2家,贷款总金额约64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贴息总金额约104万元人民币。
(三)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
2023年以来,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的重要核心,坚持“育苗、培干、强柱”,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营造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努力推进沈阳科技型企业成为辽宁振兴、沈阳振兴的“跳高队”主力队员。截至2023年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4804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52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2055家,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达到21911家,数量位居东北地区首位。
(四)帮助成长型企业解决融资瓶颈
持续开展银企对接。解决151户企业获得融资需求约5.83亿元。“稳企贷”业务累计发放增信贷款27笔1.05亿元。推进融资担保增信。8家融资担保机构为1809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新增担保额24.29亿元,落实融资担保补助政策资金1229.58万元。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742.9万元,和新增升规工业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04.1万元。创新企业融资模式。推出军民融合贷等融资新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科技局设立了沈阳市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总规模4亿元,基金重点聚焦沈阳市域内具有高精尖或硬科技前沿领域的高端自主创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通过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产生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创业企业和项目。截至目前,基金首批资金已到位,已完成对远程摩擦1000万元及航燃科技1000万元的投资。建设“盛菁汇”常态化路演平台,建设了东北科技大市场主平台,同时,鼓励分布在全市各区、县(市)的双创载体发挥各自特色,开展对接路演活动,打造更多项目展示及资源对接平台。2023年,主平台共组织常态化路演25场,103个项目参与路演,全市各分布式路演平台组织各类路演对接活动超200场。
(六)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基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平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品牌,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有效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创新平台服务模式。支持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服务通道,推动线下服务线上化,快速提升线上服务活跃度。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数据库,集中展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资源,让更多中小企业了解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网上供需对接服务通道,实现线上发布供需信息,促进供需双方线上线下有效对接。
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筹划民营经济发展方向和政策,研究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5日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3月27日以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名义联合印发。
方案中明确,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均达到50%左右。将围绕7项主要任务、29项实施举措、17项政策措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开展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包括推进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5项举措。以“提质量、优结构”为目标,推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全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户以上。
二是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制造业民营企业向高端化转型升级、大抓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普及行动、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示范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助推服务业转型6项举措。力争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30家;培育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300户以上;培育30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企业达到4000户;新建互联网医院5家以上,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3家以上,打造“一机游沈阳”数字文旅平台。
三是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项举措。2024年,大力建设、发展大学科技园、创业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100家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2.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900家。
四是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包括完善社会化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育3项举措。坚持人才“全周期”服务理念,完善人才“引、育、用、留”服务体系。开展“沈商招才”系列活动10期;开展“沈商金融”系列活动12期;开展30次以上企业培训等系列活动。
五是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包括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3项举措。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实施资本市场培育工程,继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争取全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30亿元。
六是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各类经贸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深化企业对接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5项举措。进一步完善企业“走出去”联盟工作机制,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为载体,引领企业抱团参加境内外展洽活动。充分发挥沈阳地处东北亚经济圈中心的区位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合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周活动。推动驻沈央企与民营企业对接合作。
七是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包括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4项举措。持续梳理各级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分批次出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清单,及时公示,动态更新。持续优化“都市圈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扩大通办事项范围至200项,实现市、县、乡三级“综合窗口”全覆盖。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限期办结,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韩峰 联系电话:815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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