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525号提案的答复
孙兴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推进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请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提供了相关协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 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1.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纳入顶层设计。《沈阳市“十四五”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中提出,到 2025 年,我市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市政府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沈政办发〔2018〕134号)、《沈阳市第1-6批历史建筑名录》等相关文件。我们在市自然资源局和文旅局的帮助下,成功开展了对我市工业遗产的初步排查工作,为我们组织推荐国家级和省级工业遗产提供了助力。
2.在推动城市更新建设中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市自然资源局在印发《关于沈阳市“十四五”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沈自然资发〔2021〕76号)中,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对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其中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俱乐部旧址和红梅味精厂建筑群等工业遗存项目完成修缮;沈阳高压开关厂俱乐部、大亨铁工厂水塔及矿山办公楼、东北耐火材料厂旧址建筑群、东贸库建筑群正在开展修缮工程。“十四五”期间,一是针对724 地区、沈飞地区等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区域开展前期保护利用与更新规划研究。二是大力推进大亨铁工厂水塔及矿山办公楼、高压开关厂建筑群、肇新窑业公司厂区旧址等历史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三是建设铁西工业文化体验区(包括卫工街片区),重点推进铁西工人村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东北耐火材料厂及周边地区更新利用;工业博物馆提升改造;卫工明渠工业文化景观提升。以工业文化为核心,突出劳模精神、创新精神,强化“南宅北厂”的空间布局特色,强化老旧厂房的更新利用,深入挖掘、展示工业文化、劳模精神,建设共和国工业文化地标。
3.推荐申报国家工业遗产。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部署,市工信局积极组织优秀的工业遗存项目单位完善申报材料,推荐申报国家工业遗产。目前,我市已有沈阳铸造厂(现沈阳工业博物馆)、沈阳老龙口酒厂和沈阳造币厂等3家国家工业遗产。相关新闻媒体刊登了《中国工业博物馆展现大国制造的历史记忆》(人民日报)、《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公布!数数沈阳的工业“国宝”们》(沈阳晚报)、《“老龙口”捧回国字号“金招牌”将打造酒文化街区》(沈阳日报)和《“沈阳造币厂”入选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沈阳日报)等多篇新闻报道,在社会引起了热烈反响,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我市工业遗产影响力。
第二部分 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1.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升对工业遗产的价值认知。近年来,我市兴建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博物馆,如沈飞航空博览园,是系统介绍我国歼击机发展历程和航空科普知识的大型专业性展馆,精选1000多幅珍贵的历史图片,500多件实物,展示爱国主义教育、航空科普知识,国防教育等内容。还有沈阳造币博物馆,馆内千余件展品,集中展示了中国造币100多年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与事件,体现了中华钱币文化的丰厚底蕴和中国造币的精湛技术实力。我市还有工业博物馆、老龙口博物馆和八王寺等一批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典型示范项目,为工业遗产赋能增效,激发老工业基地城市活力。
2.完善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办法。一是将工业遗产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工业遗产作为重要的内容,已被纳入名城保护体系。为了保留工业遗存的完整风貌,将铁西工人村、铸造厂地区等集中成片的工业遗产群划为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地段进行整体保护。二是编制工业遗产保护规划分类,提出保护策略。我市编制了《沈阳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
在概括性总结了沈阳工业遗产历史地位与保护价值的基础上,遵循抢救性、整体性、真实性保护与统筹发展原则,重点加强对1980年以前建成使用的工业生产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及相关社会活动场所等不可移动遗产资源,以及与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可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系统性保护。提出由四个片区、两个层次、一个名单组成的保护框架,以及具体的保护内容与措施。三是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纳入城市更新范畴。我市编制了《沈阳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从产业经济、社会民生、人文魅力、绿化生态和韧性智慧五大方面形成城市更新行动项目库,包括更新老旧厂区及工厂项目内容,并结合项目分类提出实施建议。
3.出台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制订分类保护措施指南。按照《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省级工业遗产的申报、推荐等工作,协助省工信厅对省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开展申报推荐工作。遴选我市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产权明晰、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和工作方案的工业遗产项目。2022年我省认定的15个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项目中,我市推荐的八王寺和冶金机械修造厂(现奉天工场)两家工业遗产项目获评。二是协助省工信厅对省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到八王寺和冶金机械修造厂对遗产格局、结构、样式、风貌特征和核心物项等进行现场核实。
4.制定相关土地管理办法,形成多方参与的实施模式。我市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7号),支持已出让土地调整为创新型产业用地,其中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创新型产业用地,不视为改变用途,促进土地用途合理转换。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条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不断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者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可按规定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5.创新社会共同参与机制,鼓励市场运作、多元发展、多方共赢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和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市场主体推进遗存保护技术与再利用模式的创新性探索和应用。我市深入挖掘工业旅游资源,努力培育工业旅游品牌,正在拟制的《沈阳市旅游业三年倍增计划》指出“计划到2025年末,全市工业旅游景区和工业旅游示范区达到10家,打造中国工业旅游第一目的地。”积极创新工业遗产利用模式,探索多形式的保护利用途径,充分利用开发老旧厂房等工业遗产,拓展开发公共文化资源,先后建成了时代文仓城市书房、红梅文创园等公共文化空间。
针对不同的工业遗产类型和特点,我市在保护方式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通过资源活化、业态提升、品牌包装等手段,为传统文商旅产品注入人文、科技和时尚元素,培育体验式、沉浸式、“互联网+”等文商旅新业态,打造一批凸显工业文化品牌、聚集网红效应的新亮点。依托东贸库历史建筑群打造城市书房;依托红梅味精厂打造城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依托沈阳冶炼厂建设中国工业博物馆;依托耐火材料厂发展培育研学基地等多种活化利用模式。组织联系辽宁沈阳建筑大学哈静教授、社科李晓南助理研究员和鲁迅美术学院姜民教授等专家学者对我市相关工业遗产进行调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动态保护和有效管理的合力,推动沈阳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深入开展。
感谢您对我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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