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现将《2026年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0日
2026年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普法责任清单
2026年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沈法委办发〔2026〕5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共同普法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处
(二)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流程。落实《辽宁省公民依法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九五”普法实施相关工作。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做好重点领域普法工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依法化营商环境,重点宣传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安全、食品安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法律法规。
责任处室:企业发展处、企业服务处、各产业处室、各执法处室
(四)抓实党纪宣传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核心党内法规,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强化重点群体法治意识。针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利用企业、媒体等重点阵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
二、各处室普法责任
(一)电力处
1.重点普法内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应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2.重点普法对象: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3.重要时间节点:2026年4月份
4.实施方式: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通过新媒体、公共场所大屏幕、地铁车厢多媒体视频播放系统、村镇集市和学校现场宣传、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5.责任领导:王忠宝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电力处,联络员:孙宇辰 22725124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通过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我市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4月底前完成。
(二)企业服务处
1.重点普法内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2.重点普法对象:全市工信系统从业人员、全市中小企业
3.重要时间节点:中小企业服务月
4.实施方式:利用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发布普法信息
5.责任领导:马恩林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联络员:高航 86589522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普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及保护企业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工信系统从业人员明晰法定职责,规范履职行为,提升中小企业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6月底前完成。
(三)企业发展处
1.重点普法内容:《中小企业促进法》《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2.重点普法对象:全市工信系统从业人员、全市中小企业
3.重要时间节点:中小企业服务月
4.实施方式:利用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发布普法信息
5.责任领导:穆娜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企业发展处,联络员:笙万宝 81535355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普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6月底前完成。
(四)无线电管理处
1.重点普法内容:《无线电管理条例》《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2.重点普法对象:在校师生、社区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
3.重要时间节点:9月份
4.实施方式:采取“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的“三进”形式,现场播放视频宣传片、发放宣传品和答疑解惑。
5.责任领导:王忠宝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无线电管理处,联络员:董立鹏88510921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通过为社区和在校师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无线电管理知识科普宣传,特别是在如何识别“黑广播”等接地气的相关知识进行介绍,让更多的人了解无线电管理知识,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条例,共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提高百姓对“黑广播”的识别能力,避免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受到损失。9月底前完成。
(五)工业热力管理处
1.重点普法内容:《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重点普法对象:全市工信系统从业人员、街道(社区)、企业
3.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月
4.实施方式:实地宣传、微信、LED屏幕、海报
5.责任领导:马恩林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工业热力管理处,联络员:王巍 22737287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强化全市工信系统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的了解;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排查,积极防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突出“查非治违”,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民爆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民爆物品常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知晓率,增强公众安全意识。6月底前完成。
(六)办公室
1.重点普法内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
2.重点普法对象: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工业企业
3.重要时间节点:“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实施方式:一是依托线上线下学习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国家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片:“国家安全、你我共筑”。二是关注国家安全部公众号相关内容的学习,持续巩固学习成效;三是利用两微一端平台,组织学习有关案例和宣教视频,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四是聚焦我市工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题培训活动。
5.责任领导:燕龙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办公室,联络员:常淇 13322448930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聚焦工业企业,宣传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知识。全年。
(七)石油化工处
1.重点普法内容:《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2.重点普法对象: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
3.重要时间节点:国际禁化武组织日
4.实施方式:实地普法、网络新媒体宣传
5.责任领导:马恩林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石油化工处,联络员:金渤蛟18141222268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企业履约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加强监控化学品监督管理和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履约工作水平。10月底前完成。
(八)法规处
1.重点普法内容:《行政诉讼法》
2.重点普法对象:全局各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3.重要时间节点:10月份
4.实施方式:利用两微一端平台,组织学习有关典型案例和宣教视频。
5.责任领导:韩吉平
6.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法规处,联络员:杨澈 22899035
7.普法目标及完成时限: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0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与责任落实。充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
(二)创新普法形式与阵地建设。各处室要注重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媒体、报纸期刊、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有效载体,构建“网、报、微、端、屏”立体普法格局。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 (事)例,利用门户网站以案释法,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注重本系统、本行业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三)加强总结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对照各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开展考核检查。各处室务必于12月10 日前将负责的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送局法规处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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