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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11-2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沈阳供电公司:

今年我市迎峰度夏电力负荷增长迅速,沈阳电网最大负荷达到772万千瓦,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修订2025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要求和今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增长趋势,综合研判今冬明春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在今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基础上进行预测,对2025年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进行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沈阳市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安排表(修订版)公示.xls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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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修订版)

摘录


为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严防拉闸限电,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最大限度减少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制定本方案。

一、引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电力〔2024〕20号)和《关于组织修订2025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5〕41号)文件要求,统筹地区产业结构、用电特性、发电能力等因素,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主动应对电力供需矛盾,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总体原则

坚持区域协调、行业平衡,坚持用户知情、事先约定,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有序安排。要定用户、定负荷、定周期、定线路,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1.安全稳定。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

2.有保有限。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

3.注重预防。坚持“科学调度、提前准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原则

1.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疫情防控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3.首先限制“两高”用户用电需求

“两高”用户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确定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含水泥、电熔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含肥料制造)等高能耗行业和高排放行业的电力用户。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一)上年度电力供需情况分析

2024年沈阳地区最大小时电力为678万千瓦,沈阳地区主要电源为500千伏白清寨变、沙岭变、沈东变、蒲河变、辽中变、盛京主变以及清河、铁岭、康平等电厂,剔除不稳定的新能源出力,极限供电能力约为750至800万千瓦之间,已出现紧平衡状态,呈现紧张等态势。同时,在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力供需平衡的重点关注下,因缺煤导致停机的问题已全面杜绝,但电网设备供电能力不足问题逐步凸显,沈阳地区度夏、度冬期间均有部分设备重载运行,给电力供应带来风险隐患。

(二)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2025年沈阳市预计度冬最大小时电力将达到738万千瓦左右,比2024年度冬的679万千瓦,增加8.69%。目前沈阳地区500千伏网架坚强,主变及电厂供电能力充足。220千伏网架总体供电能力富余,但局部区域输电断面存在重过载风险,且全域负荷分布不均,核心区设备重载问题突出,供电能力仍需加强。

四、有序用电调控措施

(一)负荷调控方式

2025年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六级:

VI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在24万千瓦(5%以下,按5%考虑);

V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在48万千瓦(5%~10%之间,按10%考虑);

IV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在97万千瓦(10%~15%之间,按15%考虑);

III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在134万千瓦(15%~20%之间,按20%考虑);

II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在167万千瓦(20%~25%之间,按25%考虑)。

I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在203万千瓦(25%以上,按30%考虑)。

(二)负荷调控措施安排

按照我市电力用户用电特性,根据每级负荷调控指标的最大电力,以“留有裕度”为原则,采取“轮停序限”、科学安排生产经营用电负荷等方式,合理安排各预警等级的有序用电措施,切实保证实施效果。

VI级预警参与用户:将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全部列入后,由于所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应限尽限后仍不能覆盖缺口,不足部分安排其他工业用电用户参与VI级预警,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240万千瓦,可以满足24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V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部分工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256万千瓦,可以满足48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V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工业用户和部分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应限尽限,不足部分安排商业用户参与IV级预警,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399万千瓦,可以满足97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II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469万千瓦,可以满足134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I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可限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469万千瓦,可以满足167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可限工业及商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469万千瓦,可以满足203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做好本地区有序用电工作。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有序用电组织工作的主体责任, 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政策的供用电单位, 要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导致出现电网安全或影响民生及重要用户用电的严重不良事件, 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方责任。

2.各级电网企业作为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要及时向相关电力用户告知有序用电方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在安排有序用电执行措施时,对同行业电力用户要公平公正。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上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执行。

3.相关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并制定非电保安措施。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应急保安电源。

4.有序用电实施期间,电网企业应开展有序用电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相关统计工作。及时对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和负荷调控措施不力、擅自超额用电的电力用户,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依法依规履行停止供电报备程序。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有序用电期间, 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地区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人员,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六、附则

1.负荷调控措施安排中的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不考虑用电负荷同时性,在执行有序用电措施期间,将根据参考日负荷,调整实际限制负荷容量。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新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发布前均按本方案执行。

3.本方案由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表:负荷调控措施安排表


文件链接:关于2025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政策解读(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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