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5G+工业互联网”
融合应用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沈阳市促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促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5G网络及技术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改造中通过开展5G虚拟专网、5G混合专网建设,加快工业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提升数据采集能力。对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资金投入,按照项目投资额50%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5G+工业互联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建设5G工厂,鼓励有能力的集群、园区建设5G、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不高于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不含土地、厂房等基础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与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并运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对获得二级节点域名注册服务许可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5G+工业互联网”核心技术产学研合作。聚焦5G新技术、工业互联网新应用场景等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项目协同攻关。在充分发挥沈阳市科技服务业奖励专项激励作用的基础上,按照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对我市的经济拉动程度,优先在现行科技政策中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六、支持“5G+工业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育。按照“兴沈英才计划”,对“5G+工业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经费、团队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等服务保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破解产业发展“卡脖子”重大技术难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支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对获评国家5G工厂名录、省级5G工厂或“5G+工业互联网”园区的试点示范项目(荣誉、称号、认定)企业给予支持,对国家级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省级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措施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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