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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2024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关于有序用电的最新规定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修订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修订了《2024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据此修订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经本地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正式印发,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沈阳供电公司要协调各供电分公司,配合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有序用电方案修订工作。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

 

一、引言

为确保电网安全,满足全省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对用电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电力〔2024〕20号)、《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修订2024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4〕69号)要求,结合沈阳电力供需平衡分析,修订2024年沈阳地区有序用电方案。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总体原则

坚持区域协调、行业平衡,坚持用户知情、事先约定,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有序安排。要定用户、定负荷、定周期、定线路,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1.安全稳定。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

2.有保有限。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

3.注重预防。坚持“科学调度、提前准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编制原则

1.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3.首先限制"两高"用户用电需求

"两高"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确定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含水泥、电熔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含肥料制造)等高能耗行业电力用户。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一)上年度电力供需情况分析

2023年沈阳地区最大小时电力为734万千瓦,网供最大电力700万千瓦;2023年沈阳地区主要电源为500千伏白清寨变、沙岭变、沈东变、蒲河变、辽中变、盛京主变以及清河、铁岭、康平等电厂,剔除不稳定的新能源出力,极限供电能力约为750至800万千瓦之间;已出现紧平衡状态,呈现紧张等态势。同时,2024年在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力供需平衡的重点关注下,因缺煤导致停机的问题已全面杜绝,但电网设备供电能力不足问题逐步凸显,沈阳地区度夏、度冬期间均有部分设备重载运行,给电力供应带来风险隐患。

    (二)地区年度用电需求分析

预计2024年全年售电量将小幅上升,约为414.69亿千瓦时。从沈阳地区的用电构成上看,沈阳地区工业用电占比为30.85%,远低于全省的52.08%,为全省工业占比最低的城市。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政治、经济中心,党政军机关、重点国有企业相对集中,重点保障用户多,不适宜参加错避峰有序用电的用户多;另外沈阳市高耗能企业很少,重点限制用户负荷对有序用电贡献不大,可限负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地区电网输送能力分析

 沈阳电网位于辽宁电网中北部,通过220千伏线路分别与铁岭、抚顺、本溪、辽阳、鞍山、锦州电网相连,是辽宁电网从吉林、蒙东受电的主要通道。沈阳500千伏电网在辽宁中北部形成沈东变-沙岭变-辽阳变(辽阳)-张台变(鞍山)-徐家变(抚顺)-白清寨变为主的环网结构。220千伏电网以6座500千伏变电站为电源支撑点,以220千伏热电厂为辅助电源。目前,沈阳电网共有220千伏输电线路164条,市间联络线12条,无输电线路重载,全部满足N-1运行要求。尖峰时刻,在电源充足的情况下,可保障沈阳电网输电安全、可靠运行。

    (四)地区调峰能力分析

当前,辽宁电网和沈阳电网电源结构仍以燃煤发电机组为主,辽宁电网日间峰谷差在300至500万千瓦区间,沈阳电网日间峰谷差在150至200万千瓦区间。辽宁电网调峰主要依靠省间联络线、旋转备用火电机组、抽水蓄能电站等手段,由于近年来,新能源电力高速增长,大发时,辽宁电网可因天气等因素,波动达1000万千瓦, 造成特殊风电大发期,“新能源弃电和用电高峰期电力供应偏紧”的态势。

    (五)地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2024年辽宁省预计度夏期间最大负荷为3950万千瓦左右,在不考虑新能源发电和电网事故备用的情况下,全省最大供电能力为4050万千瓦左右,存在电网事故备用(应至少考虑200万千瓦备用)不足情况,电力供需形势处于紧平衡状态,尖峰时段严重依赖新能源发电和省间外来电力。若出现机组集中临检、联络线电力电量大幅下降或连续高(低)温天气等极端情况,电力供应形势将进一步紧张,可能出现少量硬缺口。

从沈阳市层面来看,2024年我市预计最大负荷将达到756万千瓦左右,极限负载方式下,同时剔除不稳定新能源电源分析,行政区内热力电厂上网电力及辽宁中北部断面其它电厂可提供稳定电力约为390万千瓦,其余366万千瓦电力需从500千伏变电站获取。目前,辽宁中北部500千伏铁岭、康平、清河等电厂装机容量为360万千瓦,稳定输送电力为300万千瓦, 沈阳地区极限负荷已超出常规火电机组稳定发电能力,需依靠新能源出力及其它断面发电厂提供电力,电力供需同样呈现紧平衡状态,若有机组发电能力受损或故障停机,则需将抚顺热电等其它发电厂并入沈阳电网。

四、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一)调控方式

2024年沈阳市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六级:

VI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在24万千瓦(5%以下,按5%考虑);

V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在48万千瓦(5%~10%之间,按10%考虑);

IV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在97万千瓦(10%~15%之间,按15%考虑);

III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在132万千瓦(15%~20%之间,按20%考虑);

II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在165万千瓦(20%~25%之间,按25%考虑)。

I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在199万千瓦(25%以上,按30%考虑)。

    (二)负荷调控措施安排

按照我市电力用户用电特性,根据每级负荷调控指标的最大电力,以“留有裕度”为原则,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切实保证实施效果。

VI级预警参与用户:将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全部列入后,如所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应限尽限后仍不能覆盖缺口,不足部分安排其他工业用电用户参与VI级预警,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93.76万千瓦,可以满足24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V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两高企业”和工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129.26万千瓦,可以满足48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V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工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350.29万千瓦,可以满足97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II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可限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应限尽限,不足部分安排商业用电用户参与III级预警,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404.12万千瓦,可以满足132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I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可限工业及商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425.98万千瓦,可以满足165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I级预警参与用户:涉及全部可限工业及商业用户,预计最大可限制负荷合计425.98万千瓦,可以满足199万千瓦的电力缺口。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有序用电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做好本地区有序用电工作。

2.沈阳供电公司作为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保有序用电方案的有力执行,在安排有序用电任务时,对同行业用户要公平公正。

3.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并制定非电保安措施。重要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应急保安电源。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执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5.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上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执行。

6.有序用电实施期间,电网企业应开展有序用电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相关统计工作,并及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附则

1.本方案由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新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发布前均按本方案执行。

   附表:2024年沈阳市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安排表.xlsx

文件链接:关于《修订2024年沈阳市有序用电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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