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内各有关处室:
为扎实推进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履行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特制定《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严格贯彻落实。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沈委办发〔2017〕7号)、《市(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沈委办字〔2021〕1号)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推动石油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行业、医药行业和重点发电企业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衔接,紧密联系,一体推进。
责任处室:资源处、石化处、冶金建材处、轻纺处、电力处、医药处
2.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开展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处室:资源处、石化处、冶金建材处
二、大力开展绿色制造、节能节水工作
3.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园区)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并负责落实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绿色制造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责任处室:资源处
4.组织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负责落实市级工业节能补助资金政策。
责任处室:资源处
5.加快先进适用工业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实施节水、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节水能力提升;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全面提升用水效率,促进节水型工业体系建设。
责任处室:资源处
6.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宣传工作,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载体,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节能政策,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强对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宣传力度。
责任处室:资源处
7.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工作,配合省电力交易主管部门,开展好绿电交易工作,鼓励我市工商业者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量通过参与绿电交易等进入市场,鼓励重点用户带动上下游企业全产业链条参与绿电交易。
责任处室:电力处
三、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8.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推动沈阳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开展全市部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排查工作。
责任处室:制造强市处
9.推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好航空产业“两核一基地”南北布局、汽车产业东西布局等10个产业集群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构建分布集中的产业发展格局。
责任处室:制造强市处、产业集群处
10.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完善化工园区管理机制,加强已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后续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处室:石化处
11.加快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向新能源、智能化方向转型,以推动华晨宝马汽车产品升级为切入点,加快推出5系纯电动车型,丰富新能源整车产品种类,推动华晨宝马全新动力电池、采埃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现代汽车产业集群
责任处室:汽车处
12.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节能环保装备发展,支持节能环保装备进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范围。
责任处室:装备处
四、促进工业能效提升
13.落实2024年度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察,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处室:资源处
14.开展节能诊断服务,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围绕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促进中小企业改进用能行为。
责任处室:资源处
15.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2024年度沈阳市节能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抽取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对其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以年度用能报告为重点,围绕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源计量设备、重点用能设备、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年度节能技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责任处室:工业热力处
五、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6.做好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工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在建筑材料生产等方面高值化利用。
责任处室:资源处
17.按照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把循环经济、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领域作为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改善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推动“无废工厂”建设,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无废城市”月度和年度工作总结。
责任处室:资源处
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8.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绿色发展等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责任处室:局内所有相关处室
19.推动塑料行业企业规范性生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处室:轻纺处
20.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督导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督导任务。
责任处室:资源处会同相关处室
21.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工业源清单并及时更新;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指导有关区、县(市)政府编制限产工业企业“一厂一策”的限产操作方案。
责任处室: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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