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信发〔2019〕13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补充申报2019年度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的工作要求,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前期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补充申报工作。省政府将编制《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名录》,并召开会议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推荐,同时将出台重要配套支持政策。申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环保违规情况,无拖欠工资等现象,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发展方向要符合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企业拟申报的产品应属于《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附件1)中“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所涵盖的“四高”(即高端化、智能化、特色化、绿色化)范围。
3.企业须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通过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民用消费品根据相关要求产品监督抽样合格。特殊行业产品需具备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4.对《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荐产品名单》(附件2)的“备注”中标注“已申报”的,无需再次申报。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不允许申报:
1、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产品;
2、不符合国家和省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3、以贴牌方式(OEM)生产的产品;
4、知识产权不清晰,存在法律纠纷可能性的产品;
5、因质量、服务等问题在用户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产品。
二、所需申报材料
1.《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企业基本情况表》(word格式)(见附件3);
2.《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4);
3.产品、生产线或厂区图片。
以上三方面申报材料缺一不可。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其中重点组织和督促附件2中的企业及本地区其它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的申报。
2.在前期申报工作中,部分企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视为未申报,此次须重新申报。
3.原则上每户企业申报的产品不超过4种,同一系列或类型产品应按照产品大类填报。
4.每种产品提供至少4张照片。图片文件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命名。图片文件jpg或gif格式,像素1M以上。
5.对于附件2中的企业,如有更名的,要按照更名后的企业名称填报,并在汇总表(附件4)的“备注”栏中注明。
6.对于附件2中的推荐产品,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申报产品名称”及“所属领域方向”进行调整和更正,并在汇总表(附件4)的“备注”栏中注明。
7.报送方式:每个企业的申报材料制成一个以企业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包,于2019年2月2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yyzcp@163.com。
联 系 人:经济运行处 李日松
联系电话:22867959
电子邮箱:syyzcp@163.com
附件:1.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荐产品名单
3.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4.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汇总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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