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面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效能,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一件事一次办”有关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总牵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展。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以“价值观+一网通办”为主旋律,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为基础,大力实施“一件事、一张网、一个窗、一次办”改革,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不找人办、不见面办”,让“办事不求人”成为沈阳营商环境的新标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全省、国内领先的总体目标,从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服务方式完备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五个维度”,推动“一网通办”能力持续提升。在“政务服务标准化”“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跨域通办”“全程电子化”等方面示范和引领全省。2021年底前,推出600件“一件事”,全程网办率达到100%,即办事项占比达到70%,网上实办率达到9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需求导向,厘清“一件事”。聚焦法人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集成办理事项、精减申请材料、优化再造流程、加强业务协同,将多个单体事项整合成为“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成熟一件上线一件,提升政务服务体验。
1.梳理实施事项清单。从企业群众办事视角出发,围绕出生、落户、入学、置业、医疗等自然人“一件事”和准入、经营、变更、注销等企业“一件事”,全面梳理事项前后置关联,以提升办事便利度和减少跑动次数为目标,形成首批600项“一件事”清单,适时增加并更新完善。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2.依法精减申请材料。对“一件事”涉及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内部环节进行精减,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规定不明确的模糊材料和兜底条款一律取消,各级政府部门发放的证照、文书、资料等原则上内部共享获取。全市依申请事项平均环节数压缩至3.5个,平均申请材料数压缩至4个。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3.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全力推动不同层级、不同环节、不同场景的业务整合,调整优化审批时序,实行“一次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一站办结”。“一件事”核心环节或首办环节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其他环节办理部门作为配合单位,共同做好“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4.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将“一件事”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进行整合优化,精减合并重复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整合形成“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市级统筹原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二)聚合前端应用,建好“一张网”。以一体化平台为总门户,对各级政务服务前端、业务系统、政务数据等实行多层面、深层次整合,最大限度实现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
5.深化系统对接。将一体化平台及移动端作为面向企业群众开展在线政务服务的统一入口,与国家、省一体化平台联动建设、服务接入、自动跳转。按照“谁建设、谁对接”原则,现行采用“单点登录”方式对接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将受理和办结转由一体化平台实施、过程数据实时共享。“沈阳政务服务”APP与“辽事通”APP开展跨层级联动建设,共用登录方式、应用同步上架、数据统一归集,原则上各部门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类APP(含小程序)。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数据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6.延伸覆盖层级。拓展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将一体化平台向街道、社区延伸,深入对接便民服务事项社区综合受理平台,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依托平台办理,实现市区街社四级协同联动服务。集约建设街道、社区网上服务主页,提供在线预约、事项办理、咨询解答、公示公告等功能,线上线下融合互动。
工作专班:数据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民政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7.整合数据资源。全面梳理、整合和优化政务服务数据需求和供给清单,形成数据格式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调取方式统一的政务服务基础数据资源。依托一体化平台加快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深度挖掘数据关联,提升数据价值。
工作专班:数据专班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8.汇聚基础信息。加快完善个人信息、法人信息、项目信息、政策信息等基础信息库建设,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项目编号、服务事项编码为索引,提供高度集成的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工作专班:数据专班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9.强化数据共享。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量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向国家汇聚。推动电子材料跨地区共享、电子证照跨地区互认,落实国家、省级业务系统数据回流及应用,以“一件事”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支撑。
工作专班:数据专班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上线智能检索。整合全市各部门网站检索目录,统一提供政策、公告、新闻、事项的一体化检索服务。构建集智能提示、智能问答、关联推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客服体系,提供递进式引导服务,实现一次咨询即可获取所需服务内容。
工作专班:数据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不见面”。加快电子印章、电子支付、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互联网能力应用,建立覆盖全部环节的数据化协同办公流程,全面推动“不见面办”。
11.印章统一调用。依托一体化平台建设电子印章统一应用服务系统,实现电子印章调用、授权、变更等服务统一输出。纵向打通省电子印章系统,横向为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提供应用支撑,为企业群众提供在线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免费电子签章服务。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2.非税网上收缴。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电子化支付清单,依托一体化平台及移动端提供电子化支付渠道。上线教育缴费、不动产缴费等热点缴费服务,实现“收费在线缴纳、票据电子流转、用户自助打印”的线上缴费模式。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3.推行“掌上签批”。加快一体化平台移动办公端建设,上线查看信息、调阅数据、电子签批等功能,签批人可通过电子签名方式远程和实时完成意见签署,实现“不见面”签批。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4.证照在线生成。建立健全电子证照目录管理、生成与应用机制,加快存量证照数据转化。电子证照生成、延续、变更、注销与相关事项办理同步完成,数据同步更新。
工作专班:数据专班
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档案电子归档。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归档、存储、移交、查阅、调取”机制,加快政务服务电子档案跨部门共享,合理向社会公众开放电子档案查阅功能。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四)打破职能界限,推行“一个窗”。以标准统一、流程优化、业务集成、平台支撑为前提,按照企业办事相对集中、群众办事就近能办、高频事项跨域通办的原则,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办理。
16.开展综合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流转、统一发件”的综合窗口运行模式,对单一事项和“一件事”实行线下无差别受理。建立健全综合受理、联合勘验、证照发放、监督评价、咨询服务等运行机制,实现“一窗式”全过程服务。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7.建设基层驿站。对照全省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标准,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推动便民服务就近可办。全市所有社区政务服务站点升级为政务服务驿站,为群众提供登记证明、就医就业、保障申领等民生类高频事项服务。在全市范围建设10个街道政务服务驿站示范“旗舰店”,整合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等基层站点职能,为企业群众提供综合性就近服务。在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100个金融网点延伸开展便民服务试点,为办事群众提供申报、查询、缴费、打印、证明出具等事项办理。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18.推行全城通办。围绕工程建设、企业开办、准入准营、民生服务等高频政务服务,分层级梳理并公布“全城通办”事项清单。法人办理类“全城通办”事项,在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通办;民生服务类“全城通办”事项,在街道(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驿站开展通办。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民政局、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19.推动跨域通办。根据事项异地办理需求,重点梳理企业开办、资质申请、保障申领、证明出具等高频事项,形成首批“跨市通办”需求清单,对接已经开展合作的其他城市。在一体化平台开设“跨省通办”专区,与国家、省一体化平台联动建设,开展全程网办,提供特色服务,发布配套政策等。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跨省通办”综合窗口,通过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跨域办理服务。丰富办理渠道,推进更多通办事项向移动端、自助端延伸,提升服务便利度。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20.提供“不打烊”自助服务。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专区,分类设置自助办理终端机,提供事项办理、证照打印、免费复印等服务,定期梳理“一证可办”“一照可办”事项,丰富自助办理内容。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各地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五)提升服务体验,实现“一次办”。以“只提交一次材料”为切入点,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改进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不找人办、一次办好。
21.推广“掌上办”。聚焦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高频刚需”便民服务,依托政务服务APP,推动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应上尽上、上必好用”,年底前上线不少于300项便民服务热点应用。推动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亮证扫码”在更多政务服务场景中应用。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推行“承诺办”。规范告知承诺流程、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对承诺办理事项实施清单管理,统一对外公布,告知承诺或可容缺办理事项占比不低于40%。
工作专班:事项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3.探索“智能办”。将“人工智能”引入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场景,推动“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降低学习成本。建设惠企政策库,实现“一键”政策直达和免申即享。加快建设智慧型政务服务大厅,提供自动排号、自动引导、辅助填报、主动安抚等服务。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4.推动“云勘验”。依托一体化平台,推行“网上发起、在线回应、数据汇聚、全程留痕、时限管控”的“云勘验”模式。对简易勘验和补正勘验,可通过视频连线和上传图片方式,实现“不见面”勘验。对涉及多个部门勘验的,建立“一家牵头、多家配合、按期踏勘、数据共享”的联合勘验机制。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25.开展“在线评审”。依托一体化平台建设评审专家库,设置评审流程,建立随机抽取、组织评审、数据调阅等功能,通过在线提交、视频会议、远程评审等方式,实现“不见面”评审。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6.开展“秒批”服务。全面梳理证明类事项、可通过身份认证直接办理的事项、以提交信息为核心的备案类事项,依托一体化平台,实现无人干预的自动审批(秒批)。推动在职人才引进、大学生住房补贴申领、保障住房登记、低保发放等高频事项实现“秒批”。
工作专班:运行专班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网通办”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事项、运行、数据3个工作专班,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及考核验收。各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的事项梳理、事项配置、系统打通、信息共享、推广应用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组建运营团队。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引入专业团队,从事项梳理、流程再造、系统聚合、服务输出等方面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推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专业运营队伍,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可持续的运营服务力量,为企业群众持续提供精准化、人性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产品。
(三)强化考核评价。将“一网通办”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绩效综合考评工作体系。建立定期考评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运用“五维工作法”,明确考评内容,科学设定考评指标,每月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实效等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增进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做好经费保障。对工作推进中的平台建设、硬件配备、网络互通、运营管理以及相关配套功能开发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由财政部门按照经费管理体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区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快递免费取送和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提升环境竞争力和用户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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