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主要内容介绍
5月7日,《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正式印发,对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总体任务部署。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18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0%左右,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60%”的总体目标。围绕8项主要任务,提出了29项具体实施举措。
(一)开展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开展“育苗护苗”行动,针对性帮扶市场主体。加快建设各类创业创新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办好有关赛事,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严格落实有关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到2025年,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增超过2000户,“专精特新”企业超过850户。
(二)开展产业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做好“老原新”三篇大文章,引导民营企业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开展“5G+”行动,实施“电商直播+”工程,支持民营企业助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0户。
(三)开展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应用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产品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上云用云水平,到2025年,培育30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全市上云企业达到5000户。
(四)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沈阳浑南科技城建设,整合高端创新资源,着力攻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流科学名城。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构建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完善服务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到202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30000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0户。
(五)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组建各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专班,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难题。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开展政策、管理、创新等知识培训和参观见学活动。完善人才“引、育、用、留”服务体系,加强职称评审,优化技能培训,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六)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银企对接合作机制,畅通融资渠道。强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承保能力。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强对拟上市后备企业库、辅导备案和已提交上市申请的企业精准服务,加快企业上市的进程。到2025年,全市上市企业达到45户以上。
(七)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东北亚经济圈、“一带一路”、中东欧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区域交流合作,共同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平台开展市场对接和合作交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建设,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八)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建设“惠企直达”应用场景,推动落实落细各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环境,推动“非禁即入”的深入落实。优化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政务环境,到2025年,全面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均等化,“一网通办”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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