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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工信部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各区县(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市企业进行申报。申报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保险补助资格审定,二是保险补助资金申请。资格审定是后期享受保险补助资金的前提,只有通过资格审定的产品才能申请保险补助资金,申请资格审定的产品需满足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2024版)对应条目的所有技术参数,“目录”请登陆工信部网站搜索并自行下载查阅。

    一、资格审定

    具体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资格申报表、营业执照、装备销售合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企业相关自我声明等。

    本次申请材料需提报PDF版文件(扫描到一个文件)。另外,资格审定汇总表需提报电子版,所填内容要与上述文件中的信息一致,填表说明请参考资格申报表的填报说明。

    二、保险补助资金申请

    上一批通过资格审定的企业可申请保险补助资金。具体材料包含单不限于资金申请表、装备销售合同与交付证明、保单、保费发票、保费足额缴纳证明、企业相关自我声明、完税证明等。

    申请材料需提报PDF版文件(扫描到一个文件),另外,资金申请汇总表需提报电子版,所填内容要与上述文件中的信息一致,填表说明请参考资金申请表的填报说明。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多个装备或险种的,请复制申请表,并依次列明。

    三、有关要求

    申请资格审定和保险补助资金的企业,请于7月10日(星期五)13时前将电子版材料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1世纪大厦A座506室),同时按省工信厅要求在有关平台进行材料填报,我局履行审核程序后向省工信厅推荐。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pdf

    联系人:崔晓旭,22899013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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